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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1-03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車租車 | 字體: 小 中 大
日前台僑社區服務中心接獲壹起購買贰手車糾紛之求助案件。
壹位剛從美國移民到加拿大的台裔黃姓小姐,最近花了9000元在烈治文山壹車行買了壹款1995年的本田贰手車。取車後黃姓小姐剛把車子開到路上,就發現煞車不太靈敏又有雜音,於是返回車行請他們修理。次日取車後,半路上汽車引擎突然又拋錨。黃姓小姐從報中得知台僑社區服務中心有緊急協助的專線服務,於是打電話向中心求助,台僑中心即刻派遣林正恩秘書協助處理。
林正恩以他對汽車的專業知識,認為該車行有責任將汽車修復,但黃姓小姐對該車已沒有信心,希望將原車退回車行。黃小姐後來得知,此車行兩天前以9000元賣給自己的車,現竟只願意以3000元購回,這令黃小姐進退兩難。
台僑中心建議黃小姐可透過法律程序把錢追回,或得到壹些應有的賠償,但黃小姐不想此事鬧僵,而選擇車行提出的復修此車的要求,並在林正恩的協助下,取得此公司對該車壹年的售後保證,讓此事件有圓滿的結果。
台僑中心昨天建議想購買贰手車的朋友在購車前,最好請自己認識的車廠對將購買的汽車作事先鑒定(pre-purchase inspection),對車的性能及價格進行評估,以免吃虧上當。此外,在購買贰手車時應注意產權問題,並向安省交通廳購買該車的贰手車買賣移交資料(UsedCar Package),以免買到未付清尾款的貸款車或者是來路不明的贓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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