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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08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志軍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日記者獲悉,就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壹案,北京市檢察院第贰分院已提起公訴。北京市贰中院於今年7月受理此案。目前該案開庭日期還未確定。
此前,丁書苗女兒侯軍霞等5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於今年4月受審,該案至今尚未宣判。
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額1788億
今年4月17日,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等5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受審,由此拉開了劉志軍系列案件審判的帷幕。
據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間,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伙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幹預招標,先後幫助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拾局、拾叁局、贰拾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余元。
結識劉志軍做招投標“中間人”發跡
丁書苗,案發前是山西省煤炭進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現年58歲。
丁書苗案涉及的鐵道部相關人員又是誰?這在劉志軍案的起訴書中得以顯示。
劉志軍案起訴書稱,2007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為幫助丁書苗推薦的企業中標鐵路建設工程項目,非法幹預招投標,指令鐵路部門工作人員具體落實,最終使丁書苗推薦的23家企業先後中標50多個鐵路工程建設項目。
據媒體報道稱,丁書苗20歲時做過小販賣過雞蛋,30歲開始搞煤炭運輸,40歲時結識劉志軍,之後成為火車運輸及鐵道項目招投標的“中間人”,事業上開始發跡。
劉志軍案判決顯示,其接受丁書苗的請托,為丁書苗及其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貨物運輸機會、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款等事項提供幫助,從2008年至2010年,通過讓丁書苗為其花錢的方式收受4900萬元賄賂。
檢方認為,應以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追究丁書苗的刑事責任。
■ 案情
據媒體報道,龐大的高鐵建設市場,催生了壹批“中間人”。其中,因有劉志軍的直接支持,丁書苗成為成長最快的壹名。
丁書苗與“下線”均單線聯系
除去丁書苗,另4名涉嫌幫忙攬鐵路工程賺中介費的嫌疑人分別是: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雲以及北京世紀壇醫院經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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