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09-10 | 來源: 鳳凰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志軍 | 字體: 小 中 大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壹案9月10日上午9點半在北京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張曙光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1美元約合6.1609元人民幣)。

根據檢方指控,張曙光最大的壹起受賄為1,850萬元,行賄企業為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該公司是壹家從事列車裝備制造的民營企業。

庭內采訪記者稱,張曙光出庭時未佩戴械具,頭發花白,背微駝;檢方用手推車推著證據運到庭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