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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2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王立軍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於北京時間9月22日10時公開宣判。濟南中院認為,薄熙來收受唐肖林給予的錢款折合人民幣越1,109,446元(1元人民幣約合0.16美元)。

濟南中院認為,薄熙來收受徐明財務折合人民幣19,337,930.11元人民幣。

薄熙來貪污上級單位涉密工程款500萬人民幣。

薄熙來在其妻谷開來涉嫌殺害英國公民尼爾·海伍德(英語:Neil Heywood)壹案偵辦過程中徇私使該案未被依法偵破,並濫用職權導致王立軍叛逃。據法官宣判,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來作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在有關人員告知其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王立軍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了壹系列濫用職權行為。被告人薄熙來斥責王立軍誣陷薄谷開來等行為,是導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時查處和王立軍叛逃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並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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