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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3 | 來源: 人民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志軍 | 字體: 小 中 大
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將在北京市贰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9月7日,繼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審結宣判、親信張曙光案被公訴後,該案涉及的另壹關鍵人物丁書苗被北京市檢察院贰分院提起公訴,贰中院受理。

丁書苗
丁書苗被控從高鐵中標項目中非法提取“中介費”30余億元。
丁書苗,現年58歲,曾是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據報道,1997年,丁書苗通過時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副分局長羅金保的介紹,與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相識。此後,劉志軍開始幫助丁書苗獲取車皮計劃。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
據檢方認定,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指使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雲以及北京世紀壇醫院經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以及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幹預招標,先後幫助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拾局、拾叁局、贰拾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
而丁書苗的非法經營行為,就是指從這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收取共計30余億元的“中介費”。她在掌握確定有把握中標的項目後,委托鄭朋、胡斌等人尋找投標企業,並按工程標的額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費”。
起訴書顯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控制。很快,侯軍霞供出其母丁書苗。2011年初,丁書苗被警方控制,又供出幕後真正“推手”劉志軍。2011年2月,劉志軍被雙規,於7月8日被北京市贰中院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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