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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0-22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某移民投資公司總經理總結認為:“到美國買樓的中國人,應該說賺的少,虧的多,柒成虧了。”
移民和子女教育才是中國人不惜高價美國買房的主因,,但買房投資移民並不容易
據《2012年中國購房者海外購房趨勢報告》,43%的受調查者稱移民是海外置業的主要目的,其次是教育,占25%,投資為23%。在國際客戶眼中,美國也的確是子女教育的理想地點。
許多中國買家也正是通過美國政府的EB-5投資移民項目購買房產,該項目被認為是拿到綠卡的快捷途徑。按規定,外國人需要在壹個能提供或保持10個就業機會的企業投資至少50萬美元,如果壹棟公寓房是壹個大型商業計劃的壹部份,購買這棟公寓房也可以包括在投資移民內。美國政府數據顯示,2012年接近80%的EB-5投資移民簽證都發給了中國公民。
雖然大量投資移民資格都給了中國人,但這並不意味這投資移民這條路很容易。實際上,美國投資移民看似門檻低,但是風險很高。在美國當投資移民有叁種選擇,前兩種都要求投資人必須要親自管理投資項目,並且還得直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選擇的人鳳毛麟角。後壹種則是美國移民局批准的投資項目。而這些項目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擔保的,很多項目只是包裝得好實際上卻很爛,完全為了投資。投資人可以先獲得臨時綠卡,兩年臨時綠卡期滿後申請正式綠卡。問題在於,假如投資項目失敗或者無法證明自己的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提供了10個工作機會,永久綠卡也就和投資壹起雞飛蛋打了。
但大量資金轉移湧入美國和游離於美國信貸體系邊緣的支付方式,確有洗錢空間
既然在美國置業投資回報不如想象中好,移民也並不如想象中容易,再加上國人多選擇現金全款的支付方式,也難怪有不少人質疑每年湧入美國高達百億美元的資產有洗錢嫌疑。
不過這裡需要澄清壹個誤解,對於多數中國買房客來說,因為在美國沒有納稅和信用記錄,也就無法獲得信貸,現金全款支付也是無奈之舉。但另壹面,這種游離於美國信貸體系邊緣的支付方式,的確會給意圖不軌的人留下壹定的空間。
相較於美國嚴苛的反洗錢法,在中國境內買房洗錢更容易
美國法律對洗錢防范嚴厲,在美國買房洗錢有可能,但操作困難
雖然在美國,房地產交易中並沒有針對買賣雙方的國籍的法律規定。但對於買房者錢的來源,美國人往往分外小心。很多賣家接受的“現金”實際上是美國的銀行本票,即便真的有賣家收取現金,往往也是需要買房者提供繁雜的證明文件。
原因無他,就是因為美國嚴苛的反洗錢法。在美國和加拿大,洗錢是銀行業務中的高危殺手。也就是說,如果銀行認為你的款項來路不明,即使再有利可圖的業務也要拒之門外。具體來說,在美國,銀行存取現金凡是金額壹次超過壹萬是必須要報備FBI反洗錢調查組的。即便變通的“每天存取九千,連存數個月”這種擦邊球也不行,這種大額度的現金轉移,如果不能說清來源用途,被查到了壹定會以洗錢罪名法辦。前“台灣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就曾因洗錢罪,在紐約購買的豪華公寓被美國政府拍賣。
當然,再完備的法律也有漏洞。想要在美國通過買房壹次性把國內的灰色收入洗白很難。但只要能夠疏通國內關節,讓國內銀行提供證明,在美國或海外買房確實能讓灰色收入變得“更白”,使得國內的灰色收入變為“合法”的海外資產。
不過對手持灰色收入的部分中國富人,國內投資房產洗錢的方式其實更容易
盡管2006年10月,中國立法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國政府也承諾履行打擊房地產洗錢犯罪的國際義務,但現實卻屢屢令民眾失望。即使是壹個看似簡單的“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都始終處於“難產”狀態。
世界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在2007年曾公布了對中國反洗錢工作全面的評估報告。發現中國其實深受洗錢之害,中國的房地產商和中介等,幾乎從不確認用戶身份和保存交易記錄。據該組織估算,目前黑錢的大量湧入,對中國樓市價格瘋狂飆升“貢獻”不小。在高檔樓盤的購買者中,尤其是別墅類房地產中,約有20%購房者屬洗錢行為。壹份2010年央行反洗錢課題組對中國近年來洗錢案例抽樣調查更顯示,洗錢犯罪資金主要流入金融、房地產和投資領域,其中通過房地產領域洗錢的案例占35.9%。-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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