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10-30 | 來源: 江蘇網絡電視台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0月25號中午,新沂市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對方非常焦急,說“快來啊,我的孩子被人搶走了”。光天化日下,竟然有人搶孩子,新沂警方立刻出警,經多方偵查,確定目標鎖定為鄰省流竄作案,警方部署營救,60小時苦戰,終於破獲新沂市首例暴力搶奪兒童販賣案,孩子終於回到母親的懷抱。
來到新沂市阿湖鎮古村,記者見到了丟失女兒樂樂的蔣女士,現在已經哭成淚人。她說,當天中午,騎著叁輪車帶著女兒走在村西邊的路上,碰到個問路的,本是好心指路,沒想到出了這種事。
樸實的村民聽說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把孩子搶走了,都自發來到樂樂家安慰這壹家人。說到偷孩子的盜賊,村民們都是深惡痛絕。
警方從幾個新沂出於口調取監控錄像發現了壹輛與戴先生描述相像的車輛,並且這輛車的怪異現象更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無論朝哪個方向去,駕駛員始終把遮陽板放下來,遮住面部。而且坐在副駕的這名男子始終采取回避的措施,要不就是低著頭,要不就是向後轉,特意回避的這樣壹個姿勢,更加深了警方對這輛車的懷疑性。
警方調取了沿途的錄像,發現這輛車從新沂駛向東海,繞了壹個大圈回到新沂,向北開去,到山東臨沂就不見了。在消失附近的壹輛白色普桑,與這輛車完全壹樣,卻車號不同。經辨別,發現這輛車為套牌車,調取車輛信息發現,車輛所有者與監控中的那名男子極為相似。
確定好嫌疑人,專案組下令多方部署進行營救。10月27好晚9點多,專案組在山東臨沂警方的配合下,在羅莊區黃山鎮壹加油站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根據嫌疑人陳某的供述,專案組於當晚11點在臨沂市東區壹賓館成功將另壹嫌疑人王某抓獲。經審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將樂樂以6800元現金賣給了壹村民。得知信息,專案組嚴密部署,謹防打草驚蛇,連夜實施營救。
當晚,樂樂就回到了家人的身邊。新沂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唐大隊長說:“犯罪分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第240條,就是拐賣兒童罪,而他這種手段,以盜或者是搶的手段來拐賣兒童,是法定的從重情節,按照規定量刑在10年以上,犯罪嫌疑人面臨的將是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 共 3 頁: 1 2 3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