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10-30 | 來源: 江蘇網絡電視台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警方調取了沿途的錄像,發現這輛車從新沂駛向東海,繞了壹個大圈回到新沂,向北開去,到山東臨沂就不見了。在消失附近的壹輛白色普桑,與這輛車完全壹樣,卻車號不同。經辨別,發現這輛車為套牌車,調取車輛信息發現,車輛所有者與監控中的那名男子極為相似。
確定好嫌疑人,專案組下令多方部署進行營救。10月27好晚9點多,專案組在山東臨沂警方的配合下,在羅莊區黃山鎮壹加油站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根據嫌疑人陳某的供述,專案組於當晚11點在臨沂市東區壹賓館成功將另壹嫌疑人王某抓獲。經審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將樂樂以6800元現金賣給了壹村民。得知信息,專案組嚴密部署,謹防打草驚蛇,連夜實施營救。
當晚,樂樂就回到了家人的身邊。新沂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唐大隊長說:“犯罪分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第240條,就是拐賣兒童罪,而他這種手段,以盜或者是搶的手段來拐賣兒童,是法定的從重情節,按照規定量刑在10年以上,犯罪嫌疑人面臨的將是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 共 3 頁: 1 2 3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