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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19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父母團聚移民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移民部長亞力山大(Chris Alexander)昨天宣布,由明年1月2日起重開擔保父母、祖父母移民項目,明年限額接收5,000個申請個案,按郵件收到順序先後處理。移民部對於新申請個案的擔保人提出更高的資格要求。新的申請表格及有關申請指引將在12月31日公布。他同時宣布明年將批准2萬名父母祖父母移民。
本報記者
亞力山大宣布,從明年1月2日起移民部將重開停止兩年的父母祖父母擔保移民項目,但將對擔保人資格提出更高要求,同時將全年接收的新申請個案控制在5,000個之內。新申請個案將通過寄送郵件方式接收,以收到郵件的先後順序處理。移民部將在今年12月31日發布新的申請表格和申請指引,從1月2日起接收新申請個案。
新遞送申請的擔保人必須達到新的資格要求,包括對擔保人的收入要求將提升叁成,以壹個(父母移民後)4口之家為例,原來對擔保人的年收入要求為34,646元,提升之後入息必須達到45,039元。另外擔保人必須提交過往3年(以前為壹年)的收入證明以保證自己達到擔保人收入最低標准,移民部只接受聯邦稅務局的報稅單作為入息證明。
其他收緊的條件包括將擔保期由過去的10年提高至20年,隨同父母、祖父母申請移民的依親子女年紀由原來的最高22歲降至18歲。意即凡超過18周歲的依親成員,必須循其他途徑獨立申請移民或訪問簽證。此外,移民部將對新收到的申請個案進行初審,以確定申請資料完整齊全。凡不完整的申請資料將被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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