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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22 | 來源: 半月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據了解,這57個項目中,53個由劉志軍打過招呼。在此過程中,丁書苗等人從中獲取違法所得30多億元,其中她個人非法獲利20多億元。嚴重擾亂了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丁書苗在庭審中表示,“每次委托人找我幫忙,都是把投標的單子給我,說好給我2%-2.5%的中介費。”丁書苗說。
丁書苗供述,我和劉志軍認識拾幾年來,關系逐漸加深,他在副部長任上幫我賺了不少錢,我就用錢幫他拉關系。“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從不吝嗇。”
鐵道部的拆分是壹個時代的落幕,而劉志軍案只是那個時代眾多注腳中的壹個。我們需要以更加宏觀合理性的視角去看待鐵道部在中國鐵路事業發展中的意義,甚至整個中國發展中的意義。作為中央“打虎之年”不可忽視的壹筆,我們同樣要以警惕的目光審視劉志軍以及“劉志軍們”,是什麼樣的土壤令其誕生,又是什麼樣的環境令其“野蠻生長”。
(綜合自新華社記者塗銘、趙仁偉、楊維漢、陳菲以及人民網、中國網相關報道)
冀中星——“首都機場7·20爆炸案”

9月17日,被告人冀中星在庭審中。公磊 攝
“我有事說,我有炸彈,躲遠點”。
2013年7月20日,壹個想要為自己“伸冤”的殘疾人,以壹種“驚爆”的方式走進了我們的視野,他的名字叫做冀中星。當天,在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他試圖發放傳單而被工作人員阻止,之後他幾次喊著前面的那句話:“我有事說,我有炸彈,躲遠點”。
然後,他把自己坐在輪椅之上的形象炸進了我們的腦海之中。

在現場用手機拍攝的畫面:冀中星手持爆炸物。
改變冀中星人生的那件事,發生在八年前。2005年6月28日凌晨兩點左右,壹位乘客在東莞厚街鎮搭乘冀中星的摩托車到新塘,車資5元。當冀中星的“摩的”進入新塘地段時,發現後面有輛警車。冀中星看到後加速行駛,警車隨後緊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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