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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0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父母團聚移民 | 字體: 小 中 大
CIC官網公布的指引規定,PGP申請人需壹次繳交所有材料,除准備自己材料外,父母相關材料也需同時遞交。PGP申請過去都需要經過兩個階段,首先確認擔保人具備申請擔保資格,接著被擔保父母或祖父母才申請永久居民簽證。
無犯罪紀錄料可後補
新政規定,擔保人要遞交的基本材料,包括申請人永久居民或公民卡、護照等(見附表)。據規定,父母無犯罪紀錄並未出現在新制材料清單內,估計可後補。
有移民顧問認為,PGP申請人需壹次繳交所有材料,加上要求新材料,將令申請人壓力增大。此外,新規定的條件在各方面都嚴苛許多,除少數收入較高人士尚有能力辦理外,壹些父母相對高齡的申請人已完全放棄申請父母移民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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