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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苏娴雅专栏 | 字体: 小 中 大
买房子投资的人,追求的是最高利益。通常会采取“市场好就卖,不好就先出租”的弹性策略。当不清楚市场行情到底好不好时,也会有“边租边卖”的权宜措施。
问题是,房客租房子是要安静 舒服地过日子,并不想整天被人参观,生活作息大受干扰,因此,很多会采取不是那么配合的态度,包括搞失踪不接电话,故意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借故不让人看屋等等。
到底房东有没有权利卖房子?租客有没有义务配合?这是常年来房东与房客争执最大的一个问题点。根据BC省的《住宅租赁法》(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规定,房东有权利卖房子,租客也有享受宁静生活的权利。如何两全其美,主要看房东与房客之间的协商。
在没有经过房客的同意下,房东就算有钥匙,也不可以径自将钥匙交给地产经纪人,然后就肆无忌惮地带人进去看屋。虽然房客不能无理阻挠看屋,却也不需要一个礼拜七天都配合,万一房东的房子挂在市场上一整年都卖不掉,房客的生活将大受影响。
最好的方法是,房东与房客坐下来,谈定可以看屋的时间,例如,只有周三晚上与周六中午可以看屋,然后做成行事历,双方签字,以免日后有纠纷。
在实际操作上,即使双方都签字同意,还是有不少纠纷。房客有时候会以“孩子生病”、“家里有客人来”等理由,取消原先预定的时间。房东要用更大的耐心沟通,不宜强行进入。
定有租期的租约,是被保护的。房东就算卖掉房子,房客还是可以继续住,直到租约到期。只有Month to Month的合约,房东才可以在两个月前通知,让租客搬离,但是必须减收一个月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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