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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2-17 | 來源: 新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復旦投毒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為林森浩父親。

林森浩的父親以傘擋面,不接受采訪。新民網記者 胡彥珣 攝

2013年4月1日,復旦大學醫科研究生黃洋出現身體不適,當晚被送至該校附屬中山醫院就診,入院後,他病情加重,先後出現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狀。4月11日,上海警方通報,在黃洋所在寢室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圖為法院外。
新華網北京2月18日電 上海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就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投毒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森浩被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
去年4月15日,復旦大學校方深夜發布官方微博,該校醫學院壹名醫科在讀研究生因身體不適入院,後病情嚴重,學校多次組織專家會診,未發現病因。校方遂請警方介入。4月16日,復旦大學投毒事件受害者黃洋去世。
警方經現場勘察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洋同寢室同學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10月30日,上海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透露,上海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贰分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案。
11 月27日,該案在上海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林森浩與黃洋居住在同壹寢室內。林森浩因瑣事與黃洋不和,逐漸對黃懷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決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殺害黃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從其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影像醫學實驗室取得裝有劇毒化學品贰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注射器,當日17時50分許,林森浩將劇毒化學品全部注入宿舍內的飲水機中。次日上午,黃洋從飲水機中接取並喝下已被注入了劇毒化學品的飲用水。之後,黃洋即發生嘔吐,赴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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