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政府2月6日公布《加強加拿大公民法》的C-24法案,改革方案將簡化公民入籍申請和審批手續,但提高對入籍申請者要求,包括更長居住時間,更嚴格語言及公民知識考試等,對加國移民社區帶來長遠影響。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希望國會今年底審議通過C-24法案後,明年實施。今次是加國自1977年《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實施以來,首次作出全面修訂。亞歷山大在多倫多表示,由於2006年以來,每年接收永久居民人數持續創記錄新高,導致近年入籍申請個案增加,目前積壓待審入籍個案約有32萬宗。修訂《公民法》主要目的,在於加快入籍審批,減少申請積壓。他指目前入籍輪候時間長達25至 35個月,而美國和澳洲入籍審批時間只需半年。
移民部稱,簡化入籍申批程序後,有望快速減少積壓,縮短入籍等待時間。至2015至16年,平均審批時間有望由24至36個月,加快至12個月以下,積壓個案屆時可削減八成以上。
加拿大永久居民入籍公民的比率高達85%,在世界各主要移民國家中居於前列。目前積壓32宗入籍申請
C- 24法案全名是《加強加拿大公民制度法案》(The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主要目的增加加拿大公民的自豪感和榮譽感,強化公民身份的價值,保護公民制度的誠信和嚴肅性,保護公民利益,提高入籍審批過程效率,公民申請過程造假者給予更嚴厲懲罰,包括取消公民身份。對參與極端恐怖活動的人在國籍上給以更嚴格管控,以增強國土安全。
亞歷山大又說:“入籍不是權利,而是壹種符合法律要求所賦予的特權(privilege)。”入籍是公民與國家之間關於權利與義務的壹個契約,代表公民對加拿大價值觀的認同和分享。政府希望通過入籍制度的改革,鼓勵和幫助新公民更多參與和建設加拿大的民主生活、經濟發展和文化傳承。
他指將居住時間延長是正確做法。因為大家都同意壹個人要能夠真正認識、了解作為加拿大公民、參與加拿大社會的意義,唯壹途徑是必須親自居住在加拿大壹段長時間。
他強調,《公民法》自從1977年實施至今,都未修改過。為提高效率,防止造假或濫用,必須修改以確保《公民法》的完整性。
根據《公民法》修訂內容,今後永久居民申請入籍,須於過去6年實際住在加拿大4年,且每年必須住滿183天方有資格。申請人並要出示政府評稅單(Notice of Assessment,簡稱NOA),證明入籍前確實住在加國。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壹旦生效,將取消現行計算非永久居民入籍前居住時間(目前國際學生入籍前在加國居住時間,可以壹天算作半天)。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