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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0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梁芷華殺嬰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溫市華婦梁芷華(Sarah Jee Wah Leung,譯音)被控兩度殺嬰案,周壹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續審。新生嬰兒肺部健全問題,會否影響嬰兒出生後繼續呼吸,成為控辯雙方的提問焦點。
贰埠皇家哥倫比亞醫院(Royal Columbian Hospital)法醫病理學家斯特拉托福(Danny Straathof)繼上周伍出庭作供後,周壹繼續接受辯護律師福勒(Richard Fowler)及檢控官坎寧安(Sandra Cunningham)的交叉提問。
被告梁芷華則壹如前幾次,身穿深色外套、灰色連帽套衫及藍色牛仔褲出庭,庭審期間坐在被告欄裡不發壹言,表情平靜。
據斯特拉托福撰寫的驗屍報告指出,男嬰體重為2,550克,身長48.2厘米,是足月出生。
嬰兒肺部重量為27.7克,占體重的1.086%。而兩個腎的重量則分別為7.3克和7.7克。
福勒當天向斯特拉托福出示數份來自全國各地的醫學報告,旨在引導斯特拉托福說出,嬰兒肺部重量和體重百分比,未有達到1.2%這個正常標准。換言之,男嬰肺部屬發育不健全。
法醫:肺部不健全可礙呼吸
在提問的最後,福勒問道:“不健全的肺部,是否可能阻止新生嬰兒繼續呼吸。”斯特拉托福的回答則為:“有可能。”
而坎寧安則強調,福勒的醫學報告非常片面,包括其中壹份學術報告,只針對壹個嬰兒展開研究,且被研究的新生兒除肺部不健全外,身體其他器官也存有問題。
案件周贰會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續審,屆時法庭會傳召卑詩兒童醫院(BC Children's Hospital)神經科醫生、放射科醫生,及被告家庭醫生等證人出庭作供。
梁芷華被控於2009年4月及2010年3月,涉嫌殺死和丟棄2個親生男嬰,被控2項贰級謀殺罪,但她否認控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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