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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17 |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理財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忽悠”儲戶把定存偷梁換柱變成保單的銀行比比皆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只是冰山壹角。
面對儲戶這壹特殊的消費者,銀行櫃員究竟是出於何種原因,這麼賣力的推薦保險產品?而不向儲戶揭示保險產品的特點以及風險,甚至忽悠和欺騙儲戶這樣的違規行為,究竟有沒有監管?
銀行保險聯手
“類似的現象建行也有,本人深受其害。”壹位讀者的郵件訴說著其“被騙”的經歷。
另外壹位網友也表示,銀行和保險公司串通好的。伍年多以前我也被騙買了10萬元的理財。當時銀行告訴我按掛牌利率,結果我買的時候是利率最高的時候。買完利率就壹路走低。不滿伍年提前支取要收手續費。放滿伍年我立刻就拿出來了,收益比存5年定期至少少5000塊。
最讓人氣憤的是,銀行對年近7旬的老人也不放過,“工商銀行壹樣的,我父親都74歲了,去銀行存錢,就被拉著買了所謂的理財,結果是保險,每年得存壹萬,存拾年,然後贰拾年後才能拿。”
與此同時,兒童也成了銀行“忽悠”的對象。
年初,為了培養小朋友的理財習慣,上海壹位居民帶領家裡小朋友到工商銀行,將自己的壓歲錢進行儲蓄。
“銀行大廳壹位工作人員忽悠我們,說有款針對兒童的儲蓄,類似零存整取,但利息則高很多,特別適合小朋友存壓歲錢。”上述上海居民告訴21世紀網。然而,這位居民偶然發現,銀行大廳工作人員口口聲聲說的儲蓄竟是保險產品。
據了解,保險公司在銀行渠道代銷的主要是分紅型和萬能型壽險,而銀行渠道銷售壽險的收入占保險公司營收的壹半之上。
據新華保險(601336.SH)的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主要通過中國伍家大型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等銀行的分支機構網絡銷售銀行保險產品。
2008年、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1-6月,新華保險通過上述銀行保險合作渠道取得的保費收入總額分別為313.88億元、439.62億元、616.90億元和307.31億元,占該公司保險業務收入的67.6%、67.6%、67.3%和60.7%。
其實,銀行渠道不僅僅是新華保險的主要營收來源,更是中國壽險公司最主要的渠道。
根據中國保險年鑒統計,2010年,中國壽險公司通過保險營銷員渠道、公司直銷渠道及其他渠道分銷的壽險產品分別占壽險產品銷售的40.0%、5.4%及1.5%,而銀行保險渠道則高達53.1%。
“壹般來說,保險公司和銀行的合作模式是總對總、分對分都要簽協議。即保險總公司和壹家銀行的總行簽訂合作協議,然後分公司和分行再簽合作協議,之後,銀行分行還要對支行進行指導。”華夏人壽保險內部人士向21世紀網透露。
銀行為何要如此賣力的代理保險公司的產品?銀行櫃員忽悠儲戶投資保險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高額提成下監管成空文
“其實我也不想忽悠儲戶,壹些去銀行進行定存的儲戶風險承受能力很低,而且由於沒有其他的理財手段,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能想到的地方,只有去銀行進行定存。雖然,長年的定存其實還跑不過通脹的速度。但是,畢竟有點利息,買保險還是有壹定的風險。”壹位在某國有肆大行工作的楊小姐(化名)向21世紀網表示。
據楊小姐介紹,銀行櫃員向儲戶推銷保險產品也是有原因的。
“我們每個人都有銷售保險產品的任務,(銀行)上面的領導下達的,如果完不成任務,還得扣獎金扣工資。”楊小姐無奈的說。
但是,如果銷售保險產品的話,反而還有額外的獎金。
“保險公司都會對銀行,以及銀行的櫃員發放銷售獎金。壹般來說,每單保險都會按照年限進行獎勵,目前是壹年期的每萬元獎勵30元,年限長的甚至每萬元有120元的獎金。”同樣是銀行櫃員的張小姐透露。
“具體的手續費和提成要問業務部門,我不太清楚。”上述華夏人壽保險內部人士表示。
據了解,保險公司通過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壹般稱為“銀保產品”,保險公司要向其代理銀行支付壹定的代理手續費。
早在2006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訂立了《銀行、郵政代理保險業務自律公約》,明確了各種險代理手續費支付的上限標准。如普通及分紅型壽險躉繳產品的手續費不得超過保費的2.5%-3%,萬能型壽險躉繳產品的手續費不得超過3.2%等。
然而,隨著保險公司數量的增加,同業間競爭加劇,銀行渠道手續費開始不斷上漲,甚至有的高至6%。如市民投保1萬元,銀行可賺取的手續費最多可達600元。
據農業銀行(601288.SH)的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該行實現保險代理手續費收入28.18億元,居同業第贰。
因此,有些膽大又能忽悠的銀行櫃員,拿到的銷售保險的獎金甚至比銀行本身的工資要高很多。
與此同時,每家銀行代理的保險不只限於壹家保險公司,為了多拉保單,保險公司還向銀行網點派駐銷售代表。
“有壹次我做了壹筆華夏壽險的單子,另外壹家保險公司的銷售代表就非常不滿,執意讓我多做幾筆他們公司的保險。”另外壹家銀行的櫃員透露。
然而,上述做法違規嗎?難道就沒有監管嗎?
其實,中國銀監會早在2010年就下發了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 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
此外,2010年11月1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90號文》),要求求商業銀行的各個營業網點原則上不能與超過叁家保險公司合作(如超過叁家,則銀行應堅持審慎經營,並向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與此同時,《90號文》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在商業銀行營業網點派駐銷售代表。
但是,在高額提成和獎勵的刺激之下,銀行櫃員無暇顧及監管文件,依然向信任銀行的儲戶兜售保險產品。
“銀行每年高達幾拾億的保險代理費,基本上都是靠忽悠儲戶壹筆壹筆做出來的,而上當受騙的多半是沒有其他理財手段的老百姓。可憐他們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不但沒有利息甚至有時還會虧本。”壹位不願具名的銀行內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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