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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22 | 來源: 鳳凰衛視 | 有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東莞掃黃 | 字體: 小 中 大
記者:打哪裡怎麼打?
王秀勇:就是打頭上,壹下栽到那個石頭上了,都冒血了,我的憤怒就上來了,我就指責了他幾句。我倆壹喝點酒就越說越多,兩個人就打起來了。我說幹脆去公安局,我就去石碣鎮公安局分局舉報。他們說哎呀這是你們丐幫的事兒,我們管不了,這個不屬於我們管,你們找民政部門。你們先到那個收容站,2002年還叫收容站呢,2003年才改的救助站,基本他們都不願意管。
解說:根據當地民政部門不完全統計,游走於東莞市周邊的乞丐,最多的時候大概有叁千人左右,這些人有自願乞討的,也有被迫乞討的,盧柱東依然沒有放棄尋找弟弟,他說每年叁肆月份過後,東莞周邊的乞丐會逐漸多起來,到時候他還會再回來。
姜楠:2003年8月,《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中國在乞丐管理實現了從“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跨越。然而由於救助站規定自主尋求救助的制度,這使很多受丐幫控制的,受害兒童和殘疾人得不到應有的救助,而那些以此為生的專業乞丐,則不需要救助。管理工作實際上陷入了“叁不管”的境地,婦女兒童保護組織沒有管理的權限,民政部沒有執法權,公安部門則堅持沒有報警就不得出警,這使很多像盧劍秋這樣有著相同遭遇的受害者,得不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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