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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29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加国健保 | 字体: 小 中 大
家庭医生有权踢走病人
连看3次无预约诊所 病历分分钟不保
卑诗省大部分省民都拥有家庭医生,但是当遇上病情比较紧急时,往往转去找毋须预约诊所(walk-in clinic)求诊。卑诗医学会(BC Medical Association,简称BCMA)指出,病人连续光顾walk-in诊所3次或以上,病历纪录就可能被家庭医生取消。不过,有资深医务人员说,一般家庭医生都会弹性执行该条例。
据News1130电台周五报道,北温哥华女子Ann表示,她看到检查室贴出的诊所使用通知(A word about clinic use...),获知如果病人曾连续3次或以上前往walk-in诊所看病,家庭医生会考虑取消病人的病历档桉。Ann表示:“如果你说,你要惩罚病人,是因为你(医生)自己没有时间给病人看病,那简直就是荒谬。”
她续说,在本省,市民要获取医疗服务已经非常困难。医生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通常是上午9时至下午4时。可是没人知道自己甚麽时候会生病,须要看病。
BCMA发言人肖尔(Sharon Shore)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家庭医生确实有权利取消病人的病历档桉。她说:“家庭医生和病人两者权利是对等的,病人如果换居住地区或不喜欢某个医生,可以随时换家庭医生;同样地,家庭医生也可以取消病人的档桉。”
肖尔还补充,walk-in诊所作用是提供快速、紧急的医疗服务,市民不应贪图方便而惯常使用。
处方配药纪录 无意露“行踪"。
本地资深家庭医生何仲伟表示,walk-in诊所的好处是不用预约,但病人不会在该诊所留病历和档桉,而诊所医生对病人在求诊后发生甚麽事(如吃了药会不会有副作用),也毋须负责,不像家庭医生,因为有病人的档桉,可以追踪病人的情况。
何仲伟说,walk-in诊所不会知道这个病人有没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一般而言,家庭医生也不会知道他的病人有没有私下到walk-in诊所看病。
不过,一旦病人到药房买药,经核对电脑登记的资料,家庭医生就可以知道这个病人,是否曾光顾walk-in诊所。
何仲伟又指出,有时因突然发病,病人不得不去找walk-in诊所,他也知道自己有些病人患急病时去求助walk-in诊所,但他不会介意,甚至会建议病人有需要时去该类诊所求诊。
他强调,自己会弹性处理病人连续光顾walk-in诊所逾3次的情况,更不会随便取消病人的病历纪录。他的诊所约每7年会清理一次档桉,如果某个病人因个人原因超过7年没有求诊,档桉就有可能被删除。
较早时患感冒的本拿比居民张先生(化名),一直找不到家庭医生,只能选择到walk-in诊所看病。他指,在walk-in诊所看病等候时间不算长。由於他所患的是一般感冒,他觉得walk-in诊所医生也是一般问诊开药,服务还可以。
张先生认为,现在卑诗的医疗资源紧绌,对於像他这样没有家庭医生的病人而言,walk-in诊所不失为方便的权宜选择。
但他强调,如果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必会选择先去看家庭医生,因为家庭医生会更清楚他的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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