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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4-15 | 來源: 法制晚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2012年
11月11日
檢方指控,喬宇指使他人謊稱周成海得罪“黑老大”,其父能擺平騙周50萬元現金及名表、字畫(價值40余萬元)。又以“黑老大”要與周合作房產項目,騙取周720余萬元、多塊名表及黃金擺件等物品
2013年
7月29日
此案開庭時,喬宇認為自己不構成詐騙罪
2013年
12月23日
北京朝陽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認定巨春雷不構成侵權,駁回白靜父母起訴。法院認定,根據周成海的刑事報案材料、周成江的證言等,巨春雷言論不構成誹謗,除壹處使用“勾當”壹詞含有貶義,其余均為中性語言,無謾罵侮辱情節,法院認為雖系貶義但在情理之中,不足以構成侮辱。白母不服上訴
2014年
2月
喬宇案贰次開庭,喬宇堅稱沒收過周成海的財物,與白靜也並非情人關系,只是住在壹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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