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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5-04 | 來源: 網易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悉,今年2月6日、8日,叁亞組織各相關部門在裸泳、裸曬者較為集中區域張貼叁亞市政府《關於禁止在公共場所裸泳、裸曬的公告》和《叁亞市公安局關於堅決打擊在公共場所裸泳、裸曬行為的通告》,並向裸泳、裸曬者發放公告、通告。《公告》規定,禁止在公共海域、沙灘裸泳、裸曬的行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療的要穿上泳褲、泳衣,違反該公告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通告》稱,根據叁亞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肆拾肆條之規定,禁止以各種理由在公共海域,海灘裸泳、裸曬,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療者請穿上泳衣、泳褲,若有違反,公安機關將予以堅決整治和處理,並視情節輕重處於伍日以上拾日以下拘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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