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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5-04 | 來源: 雲南信息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醫生介紹,子彈進入病人身體時將腰椎上的壹小塊骨頭打碎,碎骨被帶進椎孔裡,壓迫神經,所以病人的壹只腳顯得不是很靈活。目前,病人腸子上的幾個洞已經修復好,等病情好轉後再做後面的手術,碎骨和子彈都要取出。“病人暫時還不能吃飯只能喝水。不確定是否會癱瘓和是否會有後遺症。”
警方 用槍合理合法
“事發當時,該男子拿著菜刀追砍家人後,又開始追砍警察,民警在多次鳴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才開槍制止其行為的,民警用槍屬於合理合法的行為。”東川區公安局壹名工作人員介紹,事發時沈胡忠喝過酒,正在實施家暴,用刀追砍其妻女,妻子才報警的。出警的是新村派出所的民警和壹名協管員。民警趕到現場時,沈胡忠仍然拿著砍刀在追趕其女兒,民警立即鳴槍示警;沈胡忠聽到槍聲後,非但沒有停止其行為,反而拿著砍刀追砍出警協管員,民警再次鳴槍示警;聽到第贰聲槍響後,沈胡忠又開始追砍出警民警,民警第叁次鳴槍示警;之後沈胡忠依然拿著砍刀要追砍民警,民警才開槍制止的,而且槍是朝著其大腿部射擊的。
工作人員介紹,沈胡忠受傷倒地後,民警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立即將他送到醫院搶救,派出所墊付了先期醫藥費等費用。事發後,當地檢察院、紀委、督查等部門立即介入調查此事,初步調查的結果是,該男子涉嫌妨害公務、襲警,民警用槍屬於合理合法的行為。目前,此事仍在進壹步的調查之中,包括沈胡忠的違法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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