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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5-12 | News by: 环球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但对于美国官员此类表态,加州华人律师邓洪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美国的联邦法及司法体系,规定了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各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所以中国不可能指名道姓要求联邦或地方执法机构把谁抓回去;中国发出的通缉令也因为中美没有引渡条约,美国的执法机构不会帮助执行。
加州律师申春平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他在办案及日常生活中,接触到一些拥有美国合法身份的中国官员。这些有着双重身份的人明显有经济问题,但由于中美之间尚没有刑事引渡条约和司法互助协议,即使中国政府发出通缉令,美国也会不理。就在最近,一家国有公司在南方的负责人在国内“集资”了一亿多元人民币跑到洛杉矶。国际刑警组织对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中国公安部门和检察院都有人来到洛杉矶,但就是没法将此人带回去。更令人气愤的是,尽管他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但仍然通过投资移民拿到绿卡。
中国加大追捕追赃力度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今年两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表示,将“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对此,透明国际亚太区项目主任廖燃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共十八大后加大反腐力度开始,明显感觉到国内贪官外逃和资金外流加速。加拿大、美国和新加坡等国的大城市的房地产去年都在暴涨,而买家大部分是中国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些端倪。
廖燃说,现在中国鼓励国企走出去投资,虽然大部分可能是真的去国外办厂,但是仍然有部分是转移资金。比如有人出口的一批货物本来价值3000万,但他只报1000万就卖出去,2000万就留在国外,这是常见的洗钱方式。廖燃称,过去5年,中国外流非法资金达5000亿元人民币,这还是保守估计。
美国一些执法官员和司法界人士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贪官跑到美国并留下来不难,但是把他弄回去却不容易。这不一定是美国政府有意刁难中国,主要是要通过美国移民递解的司法程序,如果中国贪官在美国没有新的违法活动,很难把他们遣返。
中国政府捉拿逃到美国的贪官有难度,除了欠缺这方面的司法合作外,美国宽松的移民政策也是原因之一。邓洪表示,目前中国贪官获取移民身份的方式往往是投资移民,贪官首先把自己的亲属以投资移民的方式送到美国,亲属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后,很容易为贪官申请美国绿卡。他说,虽然在申办投资移民时,规定要说清楚资金来源,但美国查得并不严格,有些来源也无法查证;另外,经济不景气,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对美国来说很重要,有钱进来,何乐而不为。
中美司法亟需深度合作
2011年起,中美开始讨论遣返被中国通缉的贪污犯的合作问题。当年余振东被遣返一案曾被舆论认为是在尚未签订引渡条约的背景下中美司法合作的成功范例。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汤姆斯曾对媒体高调宣称,任何中国的犯罪嫌疑人前往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而且我们也查证其确实在中国实施了犯罪行为,我们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但时至今日,这样的遣返很少。
廖燃说,这里面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双方的法律体系不同,不能接轨。在美国,法官判案引述有关案例,没办法打包处理一类案子。而中美要想签订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对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认识的分歧。
美国一些执法官员和法律人士则认为,要想有效打击逃到美国的贪官,中美若一时签不了刑事引渡条约,可以先从两国司法检察机关相互交换资料着手。此外,中国还应善用美国法律,并研究贪官转移资金的新特点,同时还要有一些鼓励美方配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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