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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5-12 | News by: 环球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邓洪说,一些贪官在中国拥有很多财产,逃到美国后就用中国的这些财产抵押贷款,这样一方面可以逃避每次向国外汇款不能超过5万美元的限制,同时其实质也是洗钱。这是最近一两年,贪官使用的转移资金的最新手法,一些在中美营业的小银行会涉及此类业务。
除了要求遣返贪官,中国与美国合作打击外逃贪官还面临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贪官被捉住,对其贪污的钱怎么办?廖燃说,有学者认为对贪官的赃款,可以适当让外逃目的国享有部分利益以助遣返贪官,但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行,“因为人家根本不想给你。即使人可以遣返给你,但钱不能帮你追回来。”他说,对于追讨外逃资金,“除了刑事诉讼,中国应同时注重对贪官的民事诉讼。中国刑事判决中可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这一条在国外不管用。而民事判决结果,在国外可能被认可。”他认为,在中国,反贪似乎只是纪委的事,银行、税务等部门只是配合一下。实际上,许多漏洞都出在这些部门的监管上。在中国,一个人可以开很多账户,甚至有好几个合法身份,因此监管特别难,漏洞太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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