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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6-13 | 來源: C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妓院合法化 | 字體: 小 中 大
魁省稅務局已獲法令﹐從許丹的物業和財務中討回42萬元款項。
魁北克省布羅薩(Brossard)女子許丹(Dan Xu﹐音譯)去年被控經營妓寨、依賴娼妓為生﹐目前又被魁省稅務局追討42萬元稅款﹐那是妓寨應繳的稅款。

魁省稅務局指出﹐從2005年到2011年﹐許丹沒有申報收入超過100萬元。
稅務局發言人勞裡埃(Genevieve Laurier)說﹐許丹的收入來自非法活動﹐在滿地可的聖羅蘭(Saint-Laurent)經營妓寨。
收入就是收入﹐不管合法或非法活動﹐必須申報。她說﹕「稅法不辨別這壹點。」
勞裡埃說﹐向販毒者追討非法所得﹐最常見﹐許丹壹類案件比較少見。
許丹動用這筆未申報的收入﹐在布羅薩置業﹐補貼她女兒的滿地可住宅。
魁省稅務局已獲法令﹐從許丹的物業和財務中討回這筆款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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