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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葉惠民報道
叁讀在即 惹違憲爭議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提交的《加強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即將展開叁讀表決。新法中的壹些條款被(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簡稱CBA)、部分移民律師以及卑詩民權組織猛烈抨擊,認為把非英語系的新移民制造成贰等公民,有可能違憲或違反人權。王仁鐸律師預期,聯邦保守黨將因此失去部分華人的選票。
亞歷山大曾多次公開批評壹些移民律師,惡意批評聯邦政府改革移民法規的努力,指他們只著眼於移民生意,管他是恐怖分子或嚴重罪犯,置加國的保安和安全於不顧。亞歷山大的言論受到律師以及民權團體反駁。
少數族裔難入籍 政治影響力減
溫哥華移民律師王仁鐸周壹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C-24法案》有不少問題,大部分內容是剝奪新移民的公民權利,非英語系移民例如中國等亞洲地區移民受影響最大。他指《C-24法案》主要的問題是大幅延長「坐移民監」的年期、提高申請入籍人士的英語水平,以及提高豁免應考入籍試的年齡資格,由55歲提高至65歲。
王仁鐸說:「根據這些新規定,少數族裔包括華人移民就很難入籍,因為很多華裔移民英語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無投票權,就算華裔人數眾多,無投票權,意味這群族裔就無影響力,華人的選票無形中少了很多。」
《C-24法案》另壹項內容是申請人要表達居留加國的意願,他表示:「此舉更剝奪新移民發展的權利,舉例說,新移民的子女想出國留學也有問題,因為移民官可能指他們沒有意願留在加國居住,新移民的發展空間就受到限制。」
此外,CBA遞交對《C-24法案》的意見,表達了對新法部分條款可能違憲的擔憂,指該法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去取消公民資格,以及要求入籍申請人證明他們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願,證明取得公民身分後,打算在加拿大居住,這可能違反《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對遷徙自由的保障。
此外,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簡稱BCCLA)再次表明,反對《C-24法案》,賦予公民及移民部長有權撤銷雙重國籍人士的公民資格。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壹旦犯下嚴重罪行或證明無意再在加國居留,部長就有權撤銷該人士的公民資格。BCCLA行政總監佩特森(Josh Paterson)說:「只要成為公民,就應該擁有相同待遇,法案變相在加國制造贰等公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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