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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6-30 | 來源: 加拿大中文電台 | 有1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趙巍被害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於2002年在本拿比殺害21歲中國留學生女友趙巍,現年30歲的男子李佳明,獲北京法院由謀殺罪改為誤殺罪,並將無期徒刑刑期改成柒年監禁。
趙巍命案發生於2002年10月,當時男友李佳明報警指女友失蹤,10日後,趙巍屼佸在Mission被發現。3日後,李佳明離開本國返回中國後被公安拘捕。
加國雖然多次提出引渡李佳明返回受審,但由於加中並無疑犯交換條約,所以遭中方拒絕。其後加中達成協議,由本國將相關證據提供予中方,以及提出起訴。
北京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9月27日,裁定李佳明謀殺罪成,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113萬元人民幣,但李佳明代表律師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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