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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7-05 | News by: 华西都市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列市港妇杀夫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陈军说,尽管目前非法获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入刑,但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也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相关新闻广州法院:私家侦探成倒卖个人信息专业户
据《法制日报》报道,刚报名参加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短信就发到手机上了;刚把房子委托给某中介公司出售,全市的中介公司都会来电关心 “房子卖了没有”;各种形式的诈骗电话里,对方竟然能准确说出你的名字、家庭成员甚至购房购车信息……我们的手机、电子邮箱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邮件。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法院了解到,这些属于隐私的公民个人信息,正成为各类商家甚至不法分子的敛财工具。而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种种渠道中,“私家侦探”正成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
“人们眼中的‘私家侦探’,大致分为三类:完全诈骗类、确有成效类、确有成效并借以要挟类。”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叶乃锋日前告诉记者,第一类和第三类的“听得比较多”。一位从警多年的公安知情人士干脆称:“在网上找到的东莞私家侦探公司,近八成都是打着幌子骗人钱财。”-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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