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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7-09 | 來源: 紐約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列市港婦殺夫 | 字體: 小 中 大

Li Yan, whose case will be retried.
中國最高法院近日推翻了中國婦女李彥(Li Yan)殺害丈夫案的死刑判決,並發回肆川省高級法院重審。李彥在該案中殘忍殺害丈夫,並將其肢解及烹煮。《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8日刊文稱,最高法院的裁決意義重大,其中包含了壹個信息,即中國目前對死刑日趨謹慎。
2010年11月,李彥用丈夫的氣槍槍管擊打丈夫,導致其死亡,隨後將丈夫的屍體肢解並烹煮。警察提供的照片與醫學鑒定均稱,李彥長期遭受丈夫虐待,在她臉上與腿上碾滅煙頭。丈夫還在冬天把她鎖在陽台上幾個小時。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這些證據足以讓本案進行重審。
中國正在對死刑加以限制。中國社會科學院(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法律學者劉仁文表示,2007年至2011年間,中國被判死刑的罪犯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大多暴力罪犯被判死刑緩期執行,該刑罰通常可以降刑為終身監禁。中國對死刑的限制獲得了公眾的支持。
今天,罪犯被判死刑經常會引起爭論,而不是平息案件。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2007年至2008年對 4500人進行調查發現,58%的人支持死刑,60%的受訪者人認為,法院可能會存在誤判的現象。中國媒體也報道過誤判的案件。中國壹直在推行法治社會建設,冤假錯案成為建設法治社會的挑戰之壹。
犯罪學家稱,國際輿論也對死刑的執行形成了壹定壓力。1977年,全球僅有16個國家廢除了死刑,目前有140個國家和地區在法律方面或實際執行方面禁止實行死刑,占全球國家和地區的2/3。中國法學家與法官也意識到中國在此環境下的處境。
2006年,改革派法官開始正式倡導適度刑罰的理念,其中以原最高法院院長肖揚為代表。統壹行使死刑核准權,堅持慎殺少殺是肖揚推行的最重要的改革之壹。
2007年,高等法院開始正式審查所有死刑案件,對低級法院判處死刑形成了抑制作用。在眾多案件中,罪犯均被判處“死緩”。目前,中國對死刑的判決人數下降令人鼓舞,但中國法官與政策制定者仍應持續關注公眾對此事的呼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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