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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7-17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2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驾车须知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图文:本报记者张誉
列治文一华裔男子月前收到Impark泊车管理公司一张因「未清晰悬挂泊车许可证」罚单,他经多番交涉,管理公司先是同意豁免罚单,但其後发现他去年底也曾申诉过另一张类似罚单,认为当事人一再犯错,於是激活去年罚单,要求对方缴纳罚款;事主觉得这种做法不合理,对此不能接受。而Impark方面在回覆本报查询时强调,事主一年内连续两次犯下同样错误,实属不该。管理公司已相对近人情的豁免了其中一张罚单。
事情发生在上月5日,事主卢旭的太太驾车到列治文市昆特仑理工大学(Kwantlen Polytechnic University,简称KPU)上班,接着就把车泊在KPU的停车场,等到下班後,太太发现收到一张罚单,原因是「未清晰悬挂泊车许可证」。
卢旭说,他和太太共用一部车,两人拥有各自公司的泊车许可证,并悬挂在汽车倒後镜上。若太太上班时,会把KPU的泊车证放在前,反之亦然。
他续说,相信自己把车交给太太时,已帮太太把KPU的泊车证移到前面。而且卢旭认为,他的确是有泊车证,即使未有清楚摆放,也只是一个人为疏忽,於是联系Impark公司要求取消罚单。
泊车公司指一年两次犯错
事主首度联系後,Impark职员要求他填表,上载泊车证图片,然後等待通知。数天後,未得到回应的卢旭再度致电查询。公司职员答应豁免他的罚单。但事情未就此结束,卢旭之後又收到公司的电邮回覆称,卢旭的问题不单是没有清晰摆放泊车证,而是公司发现卢旭在去年底也曾因为类似事情,申诉过一张罚单并取得豁免。

Impark职员称,卢旭不能用同一个理由,两度申诉因同一原因收到的罚单。於是公司职员就把卢旭去年的罚单重新激活,要求对方缴款,否则会把事主的资料交给追数公司追讨。
卢旭虽然已缴付罚款,但他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指责Impark公司只认钱,於是向《星岛日报》投诉。Impark公司发言人琼斯(Julian Jones)回覆本报查询时称,每个客人的罚单申诉都会单独审查。就卢旭的个案而言,他去年底犯错,Impark公司给过他一次机会,但事主未汲取教训,同一年内再度犯同样错误,实属不该,於是决定不再豁免卢旭的罚单。
当被问及为何激活去年罚单,而非最新罚单时,琼斯则表示,两者在罚款额方面并无区别,因此不造成任何影响。他还说,管理公司已很近人情,答应事主若在7日内缴付最新被激活的罚单,可把罚款额调降至45元。
对於Impark公司的解释,卢旭仍然无法接受。他说:「这根本不叫一再犯错,我太太用的是全年的KPU泊车证,而且一周至少用到泊车证3到4次,就是因为使用频繁,才更容易出错。而且这只是认为疏忽,并不是刻意不买或将泊车票藏起来。」
卢旭还说,吃一堑,长一智,自事件发生後,他不再把两张泊车证重叠悬挂於倒车镜上,而是把其中一张放在车头玻璃下。卢旭也提醒民众,一定要把泊车证放在显着位置,避免像他一样捱罚。-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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