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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7-17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2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驾车须知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Impark职员称,卢旭不能用同一个理由,两度申诉因同一原因收到的罚单。於是公司职员就把卢旭去年的罚单重新激活,要求对方缴款,否则会把事主的资料交给追数公司追讨。
卢旭虽然已缴付罚款,但他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指责Impark公司只认钱,於是向《星岛日报》投诉。Impark公司发言人琼斯(Julian Jones)回覆本报查询时称,每个客人的罚单申诉都会单独审查。就卢旭的个案而言,他去年底犯错,Impark公司给过他一次机会,但事主未汲取教训,同一年内再度犯同样错误,实属不该,於是决定不再豁免卢旭的罚单。
当被问及为何激活去年罚单,而非最新罚单时,琼斯则表示,两者在罚款额方面并无区别,因此不造成任何影响。他还说,管理公司已很近人情,答应事主若在7日内缴付最新被激活的罚单,可把罚款额调降至45元。
对於Impark公司的解释,卢旭仍然无法接受。他说:「这根本不叫一再犯错,我太太用的是全年的KPU泊车证,而且一周至少用到泊车证3到4次,就是因为使用频繁,才更容易出错。而且这只是认为疏忽,并不是刻意不买或将泊车票藏起来。」
卢旭还说,吃一堑,长一智,自事件发生後,他不再把两张泊车证重叠悬挂於倒车镜上,而是把其中一张放在车头玻璃下。卢旭也提醒民众,一定要把泊车证放在显着位置,避免像他一样捱罚。-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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