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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8-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政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綜合)加拿大移民政策越來越緊,換楓葉卡的條件也是越來越繁瑣。加拿大移民新政策的實施,是對華人或留學生的重大打擊。移民政策變了,換楓葉卡也沒那麼容易了,更換楓葉卡的條件還會變嗎?這是2014年加拿大移民政策的重大改革,特別是新移民要想在這關鍵時刻存活下來,沒那麼簡單,不過也不用泄氣。下面跟隨小編的腳步看看更換楓葉卡的注意事項吧!或許對新移民的小伙伴們有幫助。

移民部殺絕:換楓葉卡 須加拿大自住地址
移民部從2012年5月起,永久居民換發楓葉卡(PR Card)時無須親自領卡,改為郵寄,但有人不在加拿大境內,於是使用移民顧問或親友等第叁方地址做為郵寄地址。移民部特別修訂作業規范,除第壹次申請楓葉卡的新移民外,所有換領楓葉卡申請人都要提供自己在境內的居住地址,否則將影響換發,甚至有影響永久居民身分之虞。
移民部實行的新措施是,只將新卡寄給申請人在境內的居住地址,而且不能使用郵箱(P.O. Boxes)號碼。
移民部發出業務通告,換發楓葉卡時新卡只能寄到申請人在加拿大的居所,不能以第叁方地址取代。(本報資料照片)
只有第壹次申請楓葉卡,即“第壹階段卡”(Phase I Card)的新移民,由於他們初抵加拿大,可能暫時沒有永久居所,獲允許他們以移民顧問或親友地址做為新卡的郵寄地址。
移民部的新措施如下:
壹、第壹次申請楓葉卡者:集中處理中心會繼續將新卡寄到申請人所提供的境內地址,但只要發現申請人登陸報到後,短暫停留及回流,所提供的郵寄地址屬第叁方,移民部將在電腦系統中做注記,顯示申請者人在海外。
贰、申請換發楓葉卡,即“第贰階段卡”(Phase II Card)者:當申請是以第叁方作為郵寄地址,並附有IMM5476“聘用代表人”(Use of Representative)表格時,移民部的“全球案件管理系統”(GCMS)只會更新申請人的居住地址,第叁方的郵寄地址將登錄在“授權披露”(Authorized to disclose)項目,新卡只會寄給申請人。
若申請人以第叁方地址作為自己的居住與郵寄地址,移民部將去函通知申請人改正,否則不會寄發楓葉卡。
如果申請人所填寫地址是已知或被懷疑的第叁方,但申請案未附IMM5476表格,案件將按“非法或隱匿顧問”(unauthorized and concealed representatives)的標准作業流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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