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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9-1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祖名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訊
17日下午東城檢察院的官方微博發布消息: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以陳祖明(藝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於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房祖名和台灣演員柯震東於8月14日在北京因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位於東直門的住所繳獲大麻共計110余克。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點在荷蘭;柯震東則有兩年吸毒史,第壹次吸毒是在房祖名家中。北京律師龐理鵬分析,雖然房祖名認罪態度較好,但不足以判處其緩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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