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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9-19 | 來源: 澎湃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東莞掃黃 | 字體: 小 中 大
嚴格准入,辦理登記後公安等部門即介入審查約談
《意見》規定,將建立娛樂服務場所登記設立前端預審制度,工商部門將娛樂服務場所經營企業從業申辦信息及時推送到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由屬地鎮(街)公安部門會同消防、文化、衛生計生等職能部門提前介入審查,嚴把准入關,嚴禁違法主體進入市場。
“我市現有的娛樂服務行業的市場主體,尤其是桑拿、沐足場所,明顯超出市場的正常容量,過多過濫。”劉惠林認為,必須著力壓減市場主體。對於新申辦的娛樂服務場所,要通過前端介入、開辦約談、准入承諾、建檔管理等幾項措施,嚴把准入關。
東莞市委政研室主任鄧濤認為,這與商事登記改革也沒有沖突。只是當經營者辦理執照之後,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就通過信息共享平台得知這壹信息,提前介入審查,提前與經營者進行警示談話。
【行業規范】
從業人員實名登記,視頻監控與警方聯網
昨天出台的《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規范》對桑拿、歌舞、沐足叁類娛樂服務場所的經營行為在“房、床、鎖、燈、窗、鈴、影、人、照、證”拾個方面作出了細致的規定。包括,房間、包廂內不得安裝門鎖、插銷等;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照明燈;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的視頻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證後方可上崗,營業期間應衣著齊整大方,不能有傷風化,對從業人員實名登記管理……
【分級管理】
評級低的將增加檢查頻次
對娛樂服務場所建立分級管理制度。根據場所治安、信用、經營等狀況進行定期考核、評分定級,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敏感娛樂服務場所的明察暗訪頻次和力度。對娛樂服務場所評定分級以每半年為壹個周期,並對評定分級結果實行動態降、定期升制度。
“比如說,這家場所因治安秩序混亂而被評為D級,那麼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加大明察暗訪的頻次。而那家場所因治安秩序良好而被評為A級的,那麼明察暗訪的頻次則沒那麼多,只是維持正常管理水平。”參與政策起草的東莞市委政研室經濟科科長劉惠林說,“而且,這個評級並非壹成不變的,而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變化的。”
【監控機制】
重大涉黃案件壹律“異地辦案”
《意見》規定,對案情重大、被媒體曝光影響極其惡劣和上級交辦的案件,由市公安部門組織相關警種或調集異地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采取異地查處的方式組織查處。娛樂服務場所涉及重大“黃賭毒”違法犯罪問題需立案處罰的壹律采取異地辦案,避免出現辦人情案、關系案、降格處罰等。
東莞警界內部人士透露,對黃賭毒案件實施異地用警的查處辦案制度其實並非本次意見首創。早在幾年前,東莞警方即已針對重大黃賭毒案件采取異地用警制,前幾年比較有名的如東坑的新東泰賭場案即為異地用警。
【信息聯動】
非公安部門發現涉黃線索及時通報
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立統壹的、跨部門的娛樂服務場所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對娛樂服務場所從物業租賃、證照辦理、硬件建設、營業運作、監督檢查、隱患通報到違法犯罪處罰等環節的完整統管模式,實現公安、工商、文化、衛生計生等各職能部門利用壹個系統、壹套數據對娛樂服務場所進行有效監管,避免監管盲區的出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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