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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0-08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
溫哥華社區學院(Vancouver Community College)就溫哥華職業學院(Vancouver Career College)在網上使用縮寫VCC,而提出的民事訴訟,繼續在卑詩最高法院審訊。辯方溫哥華職業學院的律師在庭上表示,溫哥華職業學院使用跟溫哥華社區學院壹樣的VCC縮寫,當中並沒有任何欺騙學生的意圖。
早於1965年創校的溫哥華社區學院入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自1996年開始運作的牟利私營學院溫哥華職業學院(Vancouver Career College),使用學院名稱縮寫VCC,會令本欲報讀溫哥華社區學院的學生混淆。
訴訟於兩個星期前開始審理,據《溫哥華太陽報》(The Vancouver Sun)報道,溫哥華職業學院律師布拉西爾(Luciana Brasil),周壹傳召,擁有該學院的母公司總裁考克斯(Randy Cox)出庭作供。
辯稱無人被誤導退學
考克斯指出,據他所知,從沒有學生因為混淆了溫哥華社區學院與溫哥華職業學院,而從溫哥華職業學院退學。考克斯又說,溫哥華職業學院在校園外的牌子寫上該學院的全名,職員在接電話時所說的第壹句話是「溫哥華職業學院」,而非縮寫VCC。
預料辯方本周還將繼續傳召證人作供。-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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