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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5 | 來源: 子清博客 | 有3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占中 | 字體: 小 中 大
就在各方觀望香港學聯代表赴京的進展之時,有消息稱,11月15日,3名代表因“回鄉證”無效,未能登上赴京的飛機。此前學聯決定,15日派出3人(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常委羅冠聰、常務秘書鍾耀華)到北京,向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官員反映港人對政改的意見。
港府與學聯對話
要前往北京向中央官員直接表達香港政改訴求的香港學聯3名代表15日下午未能登上赴京的飛機。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當天表示,中央充分掌握港人對普選訴求,學聯成員沒有必要前往北京。
根據現場消息,學聯代表進入機場的離境禁區後,獲知回鄉證已無效。隨後叁人離開禁區返回大堂登記櫃位,過程不足半小時。
此前,秘書長周永康表示,暫時不會透露行程,亦不評論會否成功入境,但稱已作出被捕的准備。他
指出,學聯是堂堂正正入境,反問若不能入境,是否代表中央政府懼怕港人聲音。了解北京想法的中間人表示,中央不會退讓,不會讓學生入境北京,學生大有可能只到北京機場禁區內,便要搭機返港。
學聯14日起,在金鍾、旺角及銅鑼灣3個占領區,放置寫有“我要真普選”的黃布,收集香港市民留言後帶到北京。
學聯10月與港府官員對話後,先後去信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及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要求與中央官員見面,至今未獲兩人回應。學聯早前指出要見總理李克強,周永康13日稱,他們希望與中央官員或人大常委會官員會晤,反映港人要求。不過,若港府周六前全面清場,他們會留港被捕,取消赴京行程。
另外,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15日早些時候表示,中央充分掌握香港人對普選的訴求,行政長官此前提交的政改報告,已如實反映港人普遍期望2017年能夠壹人壹票普選行政長官,也反映了社會對提名程序有不同意見,包括學聯要求的所謂“公民提名”。
林鄭月娥說,不會評論學聯代表上京是為了什麼目的,但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是經過通盤考慮才作出8月31日的決定,不會撤回。下壹步工作是按照人大常委會定下的框架尋找具體方案,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表示,學聯代表去北京表達訴求並沒有必要。
“回鄉證”是什麼?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或回鄉證,是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及澳門居民進出中國內地所用的證件。
(以下據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網站)
壹、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條件
凡具有中國籍的香港、澳門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只要未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均可申領通行證。下列人員可申領通行證:
1、在香港、澳門出生,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
2、內地居民,經批准赴港澳定居,成為香港、澳門居民者;
3、在中國其他地區出生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4、在外國出生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5、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准恢復或者加入中國籍者。
贰、不能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簽發通行證:
1、被認為有可能進行搶劫、盜竊、販毒等犯罪活動的;
2、編造情況,提交假證明的;
3、精神病患者;
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受理、審批機關
公安部委托香港中國旅行社受理香港居民申領通行證的申請,委托澳門中國旅行社受理澳門居民申領通行證的申請。公安部授權廣東省公安廳負責審批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申請手續
港澳居民向通行證受理機關提出申領通行證的申請時,須回答有關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1、提交填寫完整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提交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壹張,照片應當沒有任何背景或者背影顏色為適中、無任何修飾的紅褐色、粉紅色,尺寸應當不小於40mm×50mm,不超過45mm×55mm;
3、交驗與申請人身份相應的證明文件,並提交相應的復印件;
4、提交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5、交納費用。
以上提交的材料將不再退還申請人。
關於與申請人身份相應的證明:
1、符合第壹點第1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並提交相應復印件。
2、符合第壹點第2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其他赴港定居的證明,並提交相應復印件。
3、符合第壹點第3、4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首次進入香港或者澳門時持用的旅行證件,並提交相應復印件。
4、符合第壹點第5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國籍變更證明,並提交相應復印件。
年齡不滿11歲未持有居民身份證者,可出具出生證明、香港簽證身份書或者回港證。
申請表應當由申請人如實填寫並簽署,年齡不滿18歲的申請人的申請表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監護人填寫並簽署。
申請人應當親自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年齡不滿18歲的申請人,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監護人陪同前往受理機關提出申請。
伍、受理審批簽發證件的時限
從受理機關受理申請到審批機關為獲批准的申請人簽發證件應當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申請獲得批准的,受理機關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領取通行證的日期、地點,申請人需攜帶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親自領取證件。年齡不滿18歲的申請人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並由陪同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代取。
對申請未獲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申請人退還證件費。
六、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種類
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3年和10年兩種。有效期為3年的通行證簽發給年齡不滿18歲的港澳居民使用,有效期為10年的通行證簽發給18歲以上(含18歲)的港澳居民使用。
柒、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換發和補發
1、原持港澳同胞回鄉證的港澳居民,憑港澳同胞回鄉證、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向受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的通行證。領取新的通行證時,交回原持用的港澳同胞回鄉證。
2、通行證失效後,持證人憑失效的通行證、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向受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的通行證。領取新的通行證時,交回原失效的通行證。
3、通行證損壞,不能繼續使用的,持證人憑損壞的通行證、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向受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的通行證。領取新的通行證時,交回原持用的通行證。
4、在內地遺失通行證的,向遺失地公安派出所報失,憑報失證明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赴港澳證件。經出入境管理部門核實後,給通行證遺失人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通行證遺失人持該入出境通行證回港澳地區後,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遺失登記表》(以下稱遺失登記表)和申請表,憑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向通行證受理機關申請補發新的通行證。
5、在港澳地區遺失通行證的,向通行證受理機關報失,填寫遺失登記表和申請表,憑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向通行證受理機關申請補發新的通行證。
八、港澳居民回內地暫住、定居
港澳居民短期來內地,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機構內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贰拾肆小時內(農村可在柒拾贰小時內)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
港澳居民要求回內地定居的,應當事先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獲准後,持注有回鄉定居簽注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至定居地辦理常住戶口手續。
九、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違法處罰
持用偽造、塗改等無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出境通行證的,除可以沒收證件外,並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
偽造、塗改、轉讓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出境通行證的,處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或者以行賄等手段,獲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出境通行證,情節較輕的,處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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