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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旅游保險在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美國簽證/小額投資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超級簽證”,由於最長可以簽發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而受到眾多移民家庭的青睞。超級簽證的吸引力主要源於父母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可以最長停留2年,省去了持有普通多次往返或單次簽證剛剛來幾個月就要回國或申請延簽的麻煩。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絕大部分獲得超級簽證者在進入加拿大海關的時候,CBSA(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都給了停留2年的簽注。但有幾個案例,CBSA的官員只給了停留6個月的簽注,有的甚至沒有簽注停留時間。對於只有入境章,沒有簽注停留時間的情況,到底持有超級簽證能夠在加拿大呆多久的問題,筆者專門向CIC電話和寫信確認。CIC的答復是如果沒有簽注停留日期,在加拿大停留最長為6個月。
這令本來預期父母能夠在加拿大長住而興奮的家庭有些沮喪和失望。是啊,我們花費了大量的精力准備申請材料,讓父母奔波去使領館遞材料和體檢,經歷平均8周等待簽證的結果,最終拿到了超級簽證PG-1,沒想到父母抵達機場時,CBSA只同意給父母6個月的停留時間,與普通簽證最長停留時間無差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對於超級簽證的停留時間有無保證,加拿大移民部發言人稱,壹般情況下,CBSA邊境官員通常會對持超級簽證的人士給予壹次2年的停留時間,但在特殊情況下,CBSA也會根據個別情況而給予不同的停留時間,例如入境者自身不准備停留這麼久,護照快到期了,或者出示機票已有明確回程日期等。該發言人表示,移民部已在規定實施前,對CBSA官員發出指引。如果持簽證人士能夠充分說明原因,且備齊所有說明有需要停留2年,CBSA應無理由給予較短時間。但是,最終停留期長短的決定權,還是在CBSA官員手裡。 而實際上,在超級簽證有關停留時間規定:“up to two years”, 也就是說最長2年,而沒有保證壹定會給與或自動給與2年的停留期。那麼,拿到超級簽證,如何讓CBSA的官員給與2年的停留簽注呢?
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在給父母寫邀請信的時候訪問時間要留有余地。有不少父母確實來加拿大沒有計劃住滿兩年,但是寫邀請的時候最好不要說邀請他們來住半年之類的話,可以說希望他們在加拿大居住兩年,當然,如果想提前回去也沒有問題。或者,直接就說邀請他們來加拿大居住兩年。這樣, 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其次,對於英文交流有困難的父母,最好給他們准備壹份英文的“致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的信”,介紹父母本次訪問的時間、地點和目的,讓邊境局的官員對父母的訪問情況有清晰的了解,避免交流困難而引起誤解,信中要提到准備住兩年。
再其次, 由於計劃讓父母在加拿大居住兩年,就不要購買返程的機票。因為返程機票是壹年內有效,父母壹年內不返回,就會有機票上的損失。另外,父母在海關出示返程機票,也會讓邊境局的官員認為您的父母在加拿大停留2年的可能性不大。
最後,在入關的時候,囑咐父母將致邊境局官員的信、給父母的邀請信以及購買的醫療保險壹起夾在護照裡面,同時遞交邊境局的官員。如果被問到准備住多長時間,父母要說兩年。
希望此文能對持超級簽證入境的父母有所幫助,祝願您的父母能早日順利來加!
此外,需要了解的是,“超級簽證”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團聚移民計劃”第壹階段的壹項措施。新設計的父母和祖父母團聚計劃將會作為第贰階段的“加快家庭團聚移民計劃”於兩年內推出。-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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