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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9 | 来源: 栾泠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女性资源的缺乏,男性之间的争斗自然就会加剧。根据最新资料,萧军与丁玲谈过恋爱,与青年女演员王德芬(1920~,榆中县长之女)订婚后辗转赴延,大概王德芬又与萧三谈起恋爱。一次边区文协开会,萧军、萧三、艾思奇、吴伯箫等十来人到会,萧军从靴中抽出匕首,往桌上一插:“萧三,我要宰了你!”弄得大家都很害怕,面面相觑。还是老实人艾思奇慢慢说:“萧军,你有什么意见,可以说啊,不能那么野蛮。”萧军才把匕首收起来。[44]
禁欲主义毕竟是红色意识形态主旋律,“个人问题”终究与革命大目标有冲突----顾家难顾国、顾卿难顾党,沉溺于卿卿我我自然不能“全心全意”。组织至上,个人问题再大也是小事。也有个别反例,体现了革命时期的“自由”,胡绩伟就突破传统娶了嫡亲堂姐,且未婚生女。[45]
延安夫妇还有一档最麻烦的事----孩子。高干有服务员给带,或进保育院,一般干部的孩子则很难进保育院。“女同志怀了孕,理智些的人就打胎。”[46]年轻夫妇李锐、范元甄,一边是炮火连天的内战与繁忙工作,一边是麻烦日增的大肚子与哭声不断的新生儿,两人不知吵了多少嘴、伤了多少情。1947年7月29日,范元甄家书:“我什么也不能做,整日抱着,心似火烧。思前想后,只想把他勒死。我带他已至毫无乐趣的地步了。”[47]
中共一直有“扔孩子”的传统,婴孩随生随送老乡,且由组织一手安排。1939年7月,抗大与陕公迁往前线,徐懋庸、刘蕴文夫妇随行,新生一子,送给瓦窑堡居民。“解放后去信探问,经当地政府复信,说已因患天花死了。”[48]1943年春,石澜生子,一个月后,“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石澜有“特嫌”,要接受审查。[49]战争年代弃婴尚可理解(贺子珍长征中弃女、张琴秋西路军时期追兵在后弃子)[50],延安时期再保留这一“革命传统”,便带有革命文化的成分了,体现了“革命高于人权”的价值逻辑,属于延安上空一朵不小的乌云。
米脂乃陕北首富县份,该县地富女儿绝大多数识字上学,“该地成为红军干部选妻的重点。在解放军内部,米脂县被称为‘丈人县’。”[51]1949年进城后,不少中共干部顶不住“糖衣炮弹”诱惑,蹬掉乡里原配,另娶地富女儿与城里资产小姐,号称“婚姻革命”。1953年,仅法院受理离婚案即达117万件。[52]亲历者浩然(1932~2008)详述共干这一时段的“鸟枪换炮”:
邪气是由那些吃上公粮、穿上干部服和军装的农民们给搅和起来的。当初他们在村子里干庄稼活的时候,又穷又苦,很害怕打一辈子光棍儿,千方百计地娶上个老婆,就心满意足地哄着老婆给他生孩子,跟他过日子。后来共产党在农村掀起革命浪潮,出自各种不同的动机他们靠近革命,最终被卷进革命队伍里。随大流跟大帮地挨到胜利时期,他们竟然捞到一个以前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官职。地位变化,眼界开阔,接触到年轻美貌又有文化的女人,脑袋里滋生起喜新厌旧的毛病,就混水摸鱼、乘风而上,纷纷起来带头“实践”新婚姻法,生着法子编造诸般理由跟仍留在农村种地、带孩子、养老人的媳妇打离婚。由于他们的行为,形成一种时兴的社会风气:凡是脱产在外边搞工作的男人,如若不跟农村里的媳妇闹离婚,就被视为落后、保守、封建脑瓜,就没脸见人,就在同志中间抬不起头来。
我们的老县长,年近半百,很追时髦。他在贯彻新婚姻法的工作中,在县直机关起带头作用,跟乡下那位与他同甘共苦患难几十年的老伴离婚之后,马不停蹄地跟一个比他儿子还小若干岁的女青年干部配成新夫妻。此事在蓟县传为新闻,传为“佳话”,轰动一时,风光一时。有这么一位领导做表率,县直机关的男人们,不论年岁大小,不论原来的配偶与之感情如何,几乎都比赛似地抢先进、追时兴,吵吵嚷嚷跟乡下的媳妇闹离婚。-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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