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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21 | 來源: 華夏贰手車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駕車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本文寫給所有不會開車的朋友,有車的要看,沒車的更要看!
這些事故是怎麼發生的?
1、遠光燈
汽車大燈分為遠光和近光,遠光適合在速度非常快的路況下使用,例如高速公路上,可以照到比較遠的地方,近光,顧名思義就是照的比較近,但是如果車速不快,照很遠的地方毫無意義,反而車前什麼都看不到了,平時走在路上,可能會感覺很多車燈很刺眼,而很多車燈不刺眼,並不是因為燈泡的亮度差距那麼巨大,而是有些車開遠光,有些車開近光造成的。
在毫無必要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照人不照路,是很惡劣的行為,但偏偏有很多品性惡劣或者毫無常識的司機,喜歡在市區開遠光燈,這樣並不會把車前的路照的更亮,卻會極大的影響到對面車輛駕駛員的視線,不要說司機,任何人被強光照射的時候,眼前都只會剩下白茫茫的壹片。
因此!當你夜間過馬路時,正好走到馬路中間,壹邊的車輛開了遠光燈,另壹邊正好也有車經過!恭喜你!這個時候,被遠光燈照射的那位司機,至少有80%的概率是根本看不到你的,這個時候你只有自求多福了!你覺得自己足夠命大嗎?
2、瞬間出現,俗稱“鬼探頭”
按說除非是科幻片或者神話電影以外,不太可能有突然出現的人或車……但是有些時候,行人從壹輛公交車旁邊走出來,對於路過的車輛來說,就相當於出現了壹個會瞬間移動的神話人物,這種突然出現的情況,對於任何司機包括車王舒馬赫,都是無法解決的,這根本超出了人類反應能力以及汽車制動技術的極限。這種情況最近被稱為“鬼探頭”!
唯壹的解決方法就是,不要從任何物體後面突然出現,也許很多人會認為,司機會提前預防這種情況,而有僥幸心理,可實際上絕大多數司機也會有僥幸心理,認為不會突然出現什麼神人。
最重要的壹點,按照交通規則,行人穿過馬路,是應該走人行橫道的,所以下了公交車,然後直接從公交車車頭壹邊繞過來直接橫穿馬路,即便是被撞死,也是自作孽不可活。所以你如果非要做壹個違章者,也至少請做壹個活著的違章者。
3、視線死角
開車有幾個視線死角,是根本看不到人的,這壹點很多不開車的人都會感覺不可思議,似乎司機應該360度肆面八方全都能夠看在眼裡才對,實際上並不是這樣,汽車首先並不是肆面八方都是透明的,這壹點見過汽車的現代人都應該知道。
汽車前擋風玻璃和前門玻璃之間的那部分不透明的部分,在汽車術語中叫做A柱,不同車型的A柱粗細不同。駕駛員壹側的A柱距離駕駛員大概只有不到半米遠,副駕駛壹側的A柱距離駕駛員大概壹米多遠,所以副駕駛A柱對駕駛員視線影響不大,而駕駛員壹側的A柱非常影響駕駛員視線。
4、汽車倒車
汽車往前開的時候,是比較容易控制的,而倒車的時候,就會困難非常多,首先視線非常非常差,基本上只有看後視鏡,或者回頭看兩種辦法,回頭看不可能做到180度回頭,而汽車後玻璃的面積跟前玻璃面積沒法比,而且距離又遠,能看到的角度非常有限。
很多行人在看到有人倒車的時候,還是喜歡跟車輛搶路,以為“狹路相逢勇者勝”,實際上有另外壹句更合適這個場合:“無知者無畏”,壹方並不知道另壹方根本看不到自己,而另壹方也並不知道這壹方突然殺出。兩位勇者的激情碰撞,注定是壹場悲劇!
更可怕的壹點,就是汽車倒車的時候,是根本看不到車後玻璃以下的角度的,如果剛好有身高很矮的小朋友經過,或者你忽然拾分精確的在這個地點蹲下系鞋帶,那麼壹場悲劇就將發生,而司機也只會非常茫然的琢磨,到底壓到了什麼。
5、關於違章
違章的方式有很多歸結到壹處,就可以說是:“不該出現的時機,不該出現的人或者車,出現在了不該出現的位置上”。所以很簡單,無論是人違章,還是車違章,還是人車都違章,災難都將變成必然。交通規則並不復雜,幼兒園的小朋友都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壹等”,而很多人卻喜歡將自己置於危險的位置,俗話說得好:“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殺行為得到死亡的結果,這算是自殺成功,自殺行為卻沒有死,只能說是自殺失敗,並不能說你的行動是安全的。
如果所有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不是說所有的司機,是指所有出現在馬路上的人,機動車,非機動車,還有行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那原理上,是很難出現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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