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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29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政策 | 字體: 小 中 大
投資移民新政擬明年4月推出

亞歷山大(左贰)較早時與獲發創業簽證(Start-up Visa)的人士合影。資料圖片
傳投資百萬 可換居加權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CIC)明年初將推出「特快入境」(Express Entry,簡稱EE)、重開聯邦投資移民等多項新措施,傳包括投資百萬元可換居加權。有本地移民律師質疑,部分新舉措的設計缺少透明度,擔心引發新問題。
據CIC資料顯示,除明年1月實施EE申請外,包括聯邦投資移民、魁省投資移民等都計劃於2015年重開申請(見附表),申請人應注意相關細節,提早准備材料,以免耽誤送件時間。

美 國《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日前報道,CIC即將宣布投資移民新項目,申請人可通過向風險投資基金投資至少100萬加元以取得本國居留權。CIC發言人納杜 (Johanne Nadeau)周伍以電郵回覆《星島日報》記者查詢時表示,CIC會在適當時候公布內容。
指定放私人創投基金 風險大
不 過,溫哥華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周伍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估計,移民投資者創業投資基金試驗計劃(Immigrant Investor Venture Capital Fund pilot project)或在未來兩周內公布,估計明年4月初實施。
但他並 不看好這項計劃,認為新投資移民方案,要求投資者把接近200萬元資金投放在CIC指定私人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而非投資在類似卑詩國際貿易廳的卑詩移民投資基金公司(BC Immigrant Investment Fund Ltd.),或者會令申請投資移民的家庭,損失投資款項。
李克倫說:「卑詩移民投資基金公司受政府監管,而且營運成效不錯,可降低投資者虧本機會。我不認為投資在私人風險投資基金,是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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