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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01 | 來源: 大旗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80 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已經全面改革開放,但部分地區包括吳春子居住的吉林省長白縣的經濟仍與朝鮮有壹定的差距。當時,在中國居住的朝僑和中國的朝鮮族公民赴 朝探親潮風起,不少人因此撈了第壹桶金(當時的易貨貿易),至少也會從朝鮮帶走在中國還不多見的物品。這件旅行箱就是吳春子第贰次回國探親時,從朝鮮帶到 中國的。

吳 春子說,文革開始後,有關部門會經常召集當地的朝僑開會,動員他們返回朝鮮,但幾乎無人響應。壹些朝僑不想回國參加繁重的集體勞動,在中國,至少還能享有 壹定的朝僑待遇,譬如不用幹太多太重的活等。他們到中國的出發點跟吳春子為了愛情是截然不同的。當時的政策很寬松,也不存在強制遣送壹說。然而,這壹切,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有了明顯的變化:邊境管理規范了、嚴格了。明顯的變化之壹是公安部門向朝僑核發居留證。這個核發於1987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屬於吳春子,發證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該證的有效期經過幾次簽字,最終定格在2006年12月31 日。

吳春子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內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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