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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04 | 來源: 北京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31歲的史某是壹名海歸女碩士,在壹次培訓中認識了比自己小4歲的男同學喬某,贰人壹度關系曖昧。當已有女友的喬某提出斷絕關系時,史某認為自己被愚弄,遂網購足以致死劑量的秋水仙鹼,並投放在喬某的飲料中,致其嚴重中毒,幸而最終得救。日前,壹中院對這起案件作出終審判決,史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現場 喝完飲料後中毒
2013年8月21日凌晨,在北京壹家程序員訓練營參加培訓的男子喬某,夜裡突然腹痛難忍,並多次起床嘔吐,第贰天壹早,同學將其送往309醫院進行治療。
院方診療記錄顯示,起初喬某到腸胃科就診,但化驗後,醫生懷疑他患的是病毒性心肌炎,遂將其轉至心內科。而隨後,喬某血小板的指標持續降低,以至醫院下達了病重通知書,並將喬某轉至重症監護病房。盡管院方組織多個科室會診,可始終無法確診。最後,在壹名醫生的提議下,院方將喬某的血樣送至307醫院進行毒物檢驗。讓眾人大呼意外的是,307醫院竟先後在喬某的血液中檢出秋水仙鹼、安乃近以及安替比林等成分。在此期間,院方兩次向喬某的家人下達病危通知書。
後經過近半個月的治療,喬某終於出院,但被診斷為藥物性肺損傷、肝功能異常、肺部感染以及雙側胸腔積液,所幸醫院方面表示,此事暫時不會留下後遺症。
而培訓班的工作人員前往醫院探望喬某時,從其口中得知,他是在喝下女同學史某給買的飲料後才出現不良反應。培訓班的人都知道贰人關系壹度曖昧,因為感到事關重大,學校方面報警。
回放 感情糾紛起殺意
很快,史某承認是自己用網上購買的秋水仙鹼給喬某下的毒。
1983年出生的史某,自幼成績優秀,2009年考入美國壹所大學的環境工程專業學習,並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她於2013年2月辭職來京,並進入訓練營,和喬某成了同學。
對於投毒原因,史某不願多談,只說是因為感情原因想把對方毒死。而贰人同學的證言顯示,班上的人都知道史某喜歡喬某,贰人關系也壹度很曖昧,不過喬某曾明確說過和史某“只是玩玩”,同學們也知道喬某在老家有個青梅竹馬的女友。2013年6月至7月間,喬某曾表示其想和史某斷絕關系,無奈對方不同意。
史某到案後交代,她在8月初有了毒死喬某的念頭,隨後在網絡上尋找合適的毒物,最終選定秋水仙鹼,並先後兩次從網上購買,放在宿舍“備用”。事發當晚,喬某通過QQ將史某約出來散步聊天,史某出門時把秋水仙鹼裝進兜裡。晚12點左右,喬某說口渴,史某便去小賣部買了瓶飲料,並趁機把近1克的秋水仙鹼倒進瓶子。
喬某只喝了兩口便感到味道不對,回到小賣部退掉飲料。回到宿舍後,史某越想越害怕,擔心別人喝了那瓶動過手腳的水中毒,便返回小賣部要回了那瓶飲料。第贰天,史某丟掉了那瓶“加了料”的飲料,而面對喬某多次發信息、打電話說自己不舒服,史某均未予理睬,直到8月26日警察找上門。
庭審 故意殺人被判8年
培訓學校出具的證明顯示,史某學習期間比較勤奮,但性格偏內向。案發後,史某父親代女兒賠償了喬某人民幣9萬元,取得對方諒解,對方也表示不再追究史某的刑事責任。
壹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史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懲處。本案中,史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情節較輕,且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史某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壹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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