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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6 | 來源: 吳桐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狂歡節盛行於歐美地區,許多國家都有屬於自己的狂歡節文化,化妝舞會、彩車游行、假面具和宴會是狂歡節的幾大特色。那麼,中國有狂歡節文化嗎?其實,廟會就中國的“狂歡節”。

中國的廟會
廟會是中國民間廣為流傳的壹種傳統民俗活動,其形成與發展和地廟的宗教活動有關,在寺廟的節日或規定的日期舉行,多設在廟內及其附近,進行祭神、娛樂和購物等活動。
抬著神像巡游全城,或者為神靈和鬼怪准備豐富的食物,演出熱鬧的戲劇,祈雨,游龍,拜各式各樣的雜神----在傳統中國是習見的節慶。而歡愉之外,有時候人們還會使用壹些古怪、激烈甚至血腥的方式表達對鬼、神的誠心。澎湃新聞近日刊文稱,中國的廟會是和鬼神壹起過的狂歡節。
1934年蘇州城的求雨賽會中,能看到青天白日下的“人間地獄”。在神像、龍燈和鑼鼓喧天中熱鬧前行的儀仗隊伍中,夾雜出現牛鬼蛇神,面目猙獰的活皂隸,凸著大肚皮的劊子手,並追隨著壹群紅褲赤腳、身戴枷鎖的囚犯,手持拜香燈,作乞憐狀,沿途拋灑和焚燒甲馬陰符。
在伍顏六色的歡快氣氛中,驟然看到這樣陰森恐怖的境像,真令人感覺誤入人間地獄。想象壹下,飄舞的白色紙錢,暗黑鎖鏈,伸著血紅舌頭的鬼怪,這些濃烈且奪目的色彩在透亮的熾熱日光裡創造了怎樣壹幅令人恍惚的古怪圖景!
而劊子手、皂隸、囚犯,人間社會中的不受歡迎者又為何會同神靈們壹起被熱烈展示?這些充滿了象征意涵的色彩和偶人又從另外壹面展現了中國民間信仰的獨特性。這或者也與鬼、神的世界並不受人間秩序、德性的規約有關。在這些儀式中,不但以恐怖的方式驚嚇鬼怪,也在恐嚇神靈。壹些地方,在祈願神明無效的情形下,人們會把龍王爺的偶像抬至田間暴曬,並以言語咒罵。
還有更為驚目的。臂鑼臂香和燒肉身香是中國民間迎神賽會活動裡常見的儀式表演。
所謂臂鑼臂香,就是分別以大銅鑼、大香爐以及點上紅燭的絹制荷花燈,掛在穿入臂部皮膚內的金屬吊鉤上,既痛又重,行走極不方便,而且每走幾步,還必須屈膝下跪。掛大銅鑼者自己邊走邊敲打,嘡嘡之聲,數裡之外猶可聞及。血水則沿著臂彎汩汩流出,壹路上淋漓滴落。而參與者本人,卻絲毫未見流露痛苦之色,反而目光炯炯。沿途觀者也無不為之動容,紛紛點燭焚香,隨表演者壹同祈求神靈。
燒肉身香,則是遍身密刺線針,如同魚身上的鱗片,或是用鐵針洞穿兩腮,或用針穿左膀脈門及胳膊上,壹排約用拾針,下系重約柒八斤的大獅子頭,錫香爐,或是盤香,隨著神像出巡。作這壹類表演的大都為青壯年男性,甘受這樣的磨難,多數是為了父母或自己在遇到困難時向神靈許下的願,即所謂“酬恩還願”。
肉身香是極為鄭重的儀式行為,表演者用這樣壹種暴虐的方式表達對神靈的虔誠和謝意。這正與英國人類學家、《金枝》的作者弗雷澤對人類信仰世界起源的概括類同:人在努力通過祈禱、獻祭等溫和諂媚手段以求哄誘安撫頑固暴躁、變幻莫測的神靈之前,曾試圖憑借符咒魔法的力量來使自然界符合人的願望。
豐子愷也曾經描述過鄉人向上天表達願望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儀式。那是在他的家鄉石門灣南市每年伍月拾肆日的元帥菩薩迎會。排場非常盛大,長長的行列,開頭是夜叉隊,柒八個人臉上塗青色,身穿青衣,手持鋼叉,鏘鏘振響。隨後是壹盆炭火,由兩人扛著,不時澆上燒酒,發出青色的光,好似鬼火。隨後是臂香隊和肉身燈隊。臂香者,壹只鋒利的鐵鉤掛在左臂的皮肉上,底下掛壹只贰拾幾斤重的錫香爐,皮肉居然不斷。肉身燈者,壹個赤膊的人腰間前後左右插柒八根竹子,每根竹子上掛壹盞油燈,竹子的壹端用鉤子釘在人身體上。接著是犯人隊。許多人穿著犯人衣服,背上插壹白旗,上書“斬犯壹名×××”。再後面是拈香隊,許多穿長衫的人士捧著長香,踱著方步。據當地人說法,臂香和肉身燈的表演者這樣做,是為了“報娘恩”。
燒肉身香的儀式,細節各地略有差別,但大致相同,都是以身體上的折磨表達心靈上的虔誠。用身體的“狂暴”獲得儀式感,這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中相當常見。比如舞蹈,在舞動身體的過程中,使精神亦呈現為壹種狂迷的狀態,以此達到接近並進入神聖時空的目的。在原始人的宗教裡,身體常常被視為阻其接近神跡的障礙,而借助儀式,則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擺脫這種束縛,使靈魂升騰到壹個更加空靈的境界。此外,燒肉身燈的儀式實踐還與佛教中的苦修傳統有密切關系。
在進入現代社會後,民間信仰中這些帶著狂迷氣質的儀式行為越來越成為“理性主義”鄙夷和批判的對象。所謂“蠻性的遺留”,即現代人對這些身體儀式的批判與“同情”。因為在篤信科學與理智的現代人看來,迎神賽會已經是壹種愚昧無知的表現,這些殘害身體的行為不惟狂迷,簡直不可理喻。而對於社區的管理者來說,“血淋淋”的儀式也有礙觀瞻,與創建民國“新社會”的整體目標截然相反,並且,構成了對當地正常社會秩序的危害。
在蘇州城的求雨戲劇愈演愈烈,且“慘不忍睹之臂鑼臂香亦日益增多”時,吳縣公安局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拘捕了溫將軍會中參加臂鑼臂香的肆名青年,在隨後的布告中,縣公安局稱,因壹般無業游民專以參加臂鑼臂香為能事,傷膚流血,殘酷已極。更重要的是,這等奇形怪狀的行為不但有礙風化,而且與社會治安也“大有關系”。縣公安局的這次拘捕行動表明了壹種姿態,即當民眾的信仰行為發展到將要不受控制的情況,地方治安機關必定會采取行動加以制止。
而從隨後的布告內容來看,某些儀式行為之所以會從壹開始的任由其進行,到最後變為“非法”,衡量的尺度則並不在於其是否為“迷信的”,而在於它被認為構成了對社區安全的威脅。這是壹個頗值得玩味的理由。現代對於傳統的改造以及不屑壹顧的態度常常並不在於,傳統作為被替代者就壹定是“壞的”,或者必須被拋棄的,而在相當大程度上取決於傳統是否對現實構成威脅。
不管是用古怪的方式恐嚇那些在想象中作祟和為害人間的鬼魅,還是試圖用殘酷折磨自己身體的方式去震撼神靈,這些帶著初民社會“野蠻”習性的儀式向我們昭示的,除了虔誠和極端,還有壹種質樸的情感。
在信仰的世界裡,神仙和鬼怪都具有和人壹樣的性格,所以當被想象為是“好的”或“壞的”,就可以通過哄騙、壓力以及感動等等方式被糾正,被打動,從而朝著設想的方向去影響人世間的秩序。這是存在於民眾信仰世界裡天真質樸的想法。在這個被想象的世界裡,人、鬼、神,以及壹切看得到與看不到的,並不存在根本的界限,有時甚至連“易被賄賂”的習慣都是壹致的。
研究中國傳統廟會的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趙世瑜認為,這種群眾性的文化活動中表現出的突破壹般社會規范的非理性精神,即為“狂歡精神”。盡管這類活動因其破壞性和顛覆性常常受到否定,但從深層來看,它更像是社會控制中的壹個安全閥:壹方面作為日常單調生活、辛苦勞作的調節器,另壹方面也是禮教束縛下被壓抑心理的調節器。迎神賽會中被視為“非理性”的狂歡精神可以潛藏壹種理智的目的----增強社區內的凝聚力,並有助於為受困災害的人群舒解壓力。-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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