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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25 | 来源: 栾泠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李锐在《庐山会议实录》中说:1959年庐山会议,毛泽东批判彭德怀时说:“高饶集团是在1953年嘛!我们知道彭德怀是陷得很深的,当时是保护过关。是髙饶联盟,还是高彭联盟?”
2、1962年1月27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讲到不能为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平反时说:“到底是高饶联盟还是高彭联盟呢?恐怕是彭高联盟。”由此可见,连毛、刘都不确认有“高饶联盟”的存在。
1955年中央全会认定:饶漱石、潘汉年、扬帆是“反革命集团”,饶漱石是包庇“内奸分子”潘汉年、扬帆的首犯,即所谓是包庇反革命的反革命,从而先后被捕入狱。1965年8月30日高院终审判决饶漱石时,没有提到潘汉年,却说饶漱石包庇了“内奸分子”扬帆和“中统特务分子”胡钧鹤,因而判刑14年。但上世纪80年代,潘、扬、胡均已平反昭雪,饶漱石包庇无人,反革命罪名怎能成立?
(二)饶漱石是革命功臣而不是罪人
饶漱石1923年参加革命,至1955年被捕入狱,为中国革命、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为新中国的创立和建设事业,出生入死,艰苦奋斗了32年。他历任:中共赣东北特委书记、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共青团中央秘书长、共青团满州省委书记、中共满州省委代理书记、上海工人联合会主任兼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办事处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外赤色国际代表、中共中央华侨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华中局副书记兼新四军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第七届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兼山东军区政治委员、北京军调部中共代表、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兼组织部长、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政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等重要领导职务。
从上列简历中可以看出,饶漱石的前半生是光辉灿烂的,也是丰富多彩的,在老一辈革命家中,具有像他这样多彩革命人生者并不多见。在那炮火纷飞的年代,饶漱石正是由于出色的能力和突出的贡献,才在党内、军内的重要职务上不断升迁。
这里我还想着重谈几点:
第一、关于他在新四军的工作
在他的革命生涯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是在军队工作,主要担任新四军政委,1947年新四军扩建,更名为华东野战军,他继续担任华野政委。在这个岗位上他是否有所建树,做出成绩,我非亲历者,不敢妄加评说。现想引用北京新四军研究会研究员蔡晓鹏先生在《炎黄春秋》2011年第8期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华东财委的由来与影响》中的有关段落,从中可窥一斑。
蔡先生说:“在八年抗战中,新四军牵制了日军13个师团,占侵华日军总军力的22%,伪军的30%;在广泛开展游击战争的基础上,对日伪军作战2.4万次,毙伤俘敌41万,先后光复国土25.3万平方公里,解放人口3400万,建立苏中、淮南、盐阜、淮北、鄂豫边、苏南、皖江、浙东8大抗日民主根据地。主力部队从组建时的不足1万人,发展到21.5万余人,地方武装9.7万余人,民兵自卫武装96万余人。至1949年底,以新四军为基础的第三野战军已形成拥兵120万(野战军82.5万人,地方武装39万余人)的雄师”。
蔡先生还说:“皖南事变后,新四军的军费、军需来源全靠自力更生。一是‘取之于已’:1942年开展大生产,部队自己组织农业生产,开荒种地、割苇、捕鱼、养鸭、采藕、养猪;各部队还组织开办各类军需厂(被服厂、纺织厂、肥皂厂、牙刷厂、牙粉厂、军工厂、煤厂等),大大减轻了人民负担。如1943年,军直属队自给了8个月的蔬菜、10个月的盐以及全年肉食,生产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取之于敌’:抗战期间,缴获火炮789门,掷弹筒627门、轻重机枪4821挺、长短枪230595支。日本投降后的大反攻,缴获大量武器、装备、弹药、被服、粮食和黄金、白银、钞票及贵重有价物。三是‘取之于民’,即派粮征税:各根据地的财政收入1/3交军部,1/3交驻军,1/3归地方。四是‘取之于商:这是最精彩的华东特点。苏中一师利用特购渠道,1942-1945年从上海购进的军需物资总量,近2400吨,货值银元5亿元。皖江七师在1942—1945年,利用长江大通道,开展日进出货运千船的大贸易,上缴军部的现款高达法币5300万元(折黄金26.5万两)还有大批西药、电台、医疗设备等进口军需品,雄居全军之首,成为以商养军的典范。”-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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