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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1-0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顧問 | 字體: 小 中 大
不少移民顧問業者和申請人反映,近期加拿大駐北京使館及駐香港總領館對中港人士夫妻團聚類移民申請個案把關明顯收緊,被要求面試及申請被拒絕的個案明顯增多,星島日報訪問多倫多壹些移民顧問公司,證明了這壹說法。
羅賓移民公司總裁羅賓表示,由2006年夏天起,凡經由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處理的夫妻團聚類移民申請個案,特別是申請人或擔保人壹方為第贰次結婚的情況,幾乎百分之百被要求面試。加拿大駐香港總領館除接納香港本地居民的申請個案之外,亦負責處理來自大陸福建、廣東、海南和廣西等省份的移民申請個案。
羅賓表示,移民官對個案審批的寬嚴程度通常會因時而異,好像在此前過往壹年,免面試的概率相當高,但從2006年6月起政策明顯收緊,許多個案被要求面試,有些被拒個案在他看來理由也不是很充分。被拒案件急據增多後,相應地向移民局提出上訴的個案也會增多。
他最近接手幾件結婚移民被拒的上訴委托,認為嬴的希望很大。
被問及上述政策收緊是否與通過假結婚獲取移民身份的情況增加,引起移民官特別注意有關,羅賓表示情況亦不完全如此,任何時候申請個案中假案都難以杜絕,移民官應秉持中立的立場客觀審視申請人提供的資訊,如果先入為主,抱著「查假案」的動機去面試申請人,就難免失之偏頗,對申請人不盡公平。
審批寬嚴程度因時而異
羅賓亦承認,壹些個案中申請人通過結婚取得加國移民身份,登陸之後壹年左右馬上辦理離婚,隨即又再結婚擔保其他人移民加國,目前移民局對這類案件格外重視和關照,已經有多個類似個案,移民局起訴擔保人上壹次結婚是假結婚。
對此羅賓認為,在華人社區通過假結婚申請移民,雖不是個別現象,但也不能壹概而論。不少加國本地移民生活圈子狹小,社交范圍有限,希望回中港等地找到意中人,這種情況並非假結婚。但這種婚姻基礎並不堅固。
由於時空限制,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可能只是匆匆見上數面,大部分還要通過Email或MSN加深了解,登陸團聚之後會感覺跟壹個陌生人生活在壹起,再加上初到加國難以適應,或因對出國期望過高而產生失落感,登陸之後很快要求離婚的情況也不少。只是在辦理離婚手續時要特別小心,尋找專業的法律顧問處理有關文件,才不會在下壹次擔保其他親屬移民時,被認為上壹次是假結婚而遇到麻煩。
加雄移民公司總裁陸炳雄表示,並沒有感覺近期針對夫妻團聚類移民申請個案的審批明顯收緊。該公司經辦的夫妻團聚類移民案件大多不需經過面試,只需4個月至9個月即可獲批。但個別情況如果被移民官要求面試,則需多等大約1年的時間。而被要求面試的情況,大多是申請人准備資科不完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信息前後矛盾、引起移民官懷疑所致。
假結婚引起關注
陸炳雄亦認為,通過結婚獲擔保移民加國的人士,登陸之後短期內馬上離婚,隨即又使用假文件去擔保別人移民,至使移民局懷疑這些人上壹次結婚是假結婚,這種情況是移民官要求申請人面試的壹個主要原因。
他舉例說,壹位男士以夫妻關系擔保女方移民來加。女方取得身份成功登陸之後,馬上要求和男方離婚,隨即再以自己的移民身份擔保其他人來加。但安省法律規定夫妻離婚之前必須有至少壹年分居時間。
為了達到盡快離婚的目的,壹些人不計後果,找律師偽造夫妻分居的記錄。但明明以夫妻團聚名義申請移民來加,登陸才幾個月,卻有壹年的分居記綠,以此推測,應該在登陸來加之前已經與擔保人分居,這樣不合邏輯的情況,移民官當然會懷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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