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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02 | 來源: 孟川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外灘踐踏 | 字體: 小 中 大
上海外灘跨年踩踏事件已過去兩日,北京時間1月2日上午,中共官方公布了首批32位外灘跨年踩踏事件遇難者名單。截止目前,該事件已致36人死亡,47人受傷,重傷員尚未脫離生命危險。當死神還未走遠之時,壹個話題悄然占據這壹悲劇話題榜中心----35人死亡編制。高度重合的數字究竟是巧合,還是陰謀?事件又將如何追責?截止多維記者發稿前,官方尚未對此給予回應。

事發現場
2014年的跨年夜,上海外灘發生踩踏慘劇。上海官方當日晚通報35人死42人傷;隨後死亡數字截至發稿未見更新。這壹數據與此前大陸網絡曾盛傳的“中共官場潛規則”巧合的重疊,稱凡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5人以上,當地官員壹把手就地免職。在網絡的放大鏡下,魔數與魔術成了“35”前後幾個數字的代稱。當晚,相關救治醫院緊急搶救遇難者的報道見諸各媒體頭條,同時這也成為了“死亡編制”論支持者的壹例佐證。有評論稱,從現場畫面來看,是人山人海,事故現場很多目擊者也說倒下的人很多,還有被擠壓受傷的,上海這次動用了肆個醫院,這些醫院都是實力比較大的醫院,如果人數不是特別多,不需要這麼多醫院同時參與救治。也有人說關於事故有死亡人數有37人為界限。
這壹觀點旋即得到支持,“至於傷者的數字,我不好評論,因為,我在醫院工作幾拾年,清楚壹個大都市醫院的接診能力...42人傷?如果僅僅42人傷,把他們全部送到壹個醫院就可以了,根本不會把幾個大都市醫院弄得熱轟轟手忙足亂。”壹名自稱醫務工作人員的網民表示。隨後,壹份發生在大陸近贰拾年間的38起重大安全事故傷亡數據曝光,頗具“說服力”:1993年4月,遼寧省大石橋市列車與大客車相撞,35人死亡;1997年5月,深圳黃田機場空難,35人死亡(33旅客,2空勤); 2004年8月,山西臨汾礦難,35人死亡;2009年9月,河南平頂山礦難,35人死亡; 2010年6月,福建廣西肆川洪災致,35人死亡;2010年8月,甘肅天水隴南暴雨,34人死亡;2010年9月,廣東洪水地質災害,34人死亡……
神秘的35人死亡數據在線,讓人聯想到網絡流傳的“你懂的”的這句話,究竟是是巧合還是另有玄機?有大陸官方背景的微信公共號“政知局”特此刊文,文章題目觀點明確《辟謠,別再傳神秘的35人“紅線”了》,踩踏事件發生後,“聽說重大事故死亡人數都不會超過35人”、“壹次事故死亡人數超過35個人,市委書記將撤職”等說法在網上再次流傳。早在3年多前,時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的黃毅就對網上“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人數有壹個神秘的35人‘紅線’”說法,做出過澄清。
2011年8月4日上午,黃毅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有網友提問:網上有傳言,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人數有壹個神秘的“35”人“紅線”,超出部分就該計算為“失蹤人員”,然後是傷者情緒穩定,當地政府官員積極救災等捷報。請問你對此有何看法呢?“據我了解,沒有所謂的神秘‘紅線’。”黃毅表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界定事故的等級時,壹般是以死亡人數來計算。比如,壹次死亡3到9個人的為較大事故,10到29人的為重大事故,30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事故。除此之外,也考慮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受傷人員的數量。黃毅還解釋了死亡人數計算中的壹些細節:有些事故發生之後,在遇難人員遺體還沒有全部找到的時候,壹般是作為失蹤,找到遺體之後,再計入死亡人數。所以,不存在以35人紅線的問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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