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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09 | 來源: 紐約時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稅務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移民悲劇了:中、加兩頭都要繳稅?
據美國《紐約時報》消息,大量中國人走出國門,但他們仍然需要向中國政府繳稅,保留中國國籍的加拿大移民悲劇了。
中國大批富豪通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名字神秘的離岸公司,轉移大量財富的做法行不通了。同理,那些常年生活在非洲或拉丁美洲的廣東商人也不能 再享受免征所得稅的待遇了。中國國稅和地稅機關將開始向移居境外但仍持有中國國籍的公民征稅。征稅的基礎是境內境外收入之和,而不僅僅是中國境內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此規定已存在多年,但因很少得到有效執行而壹直罕為人知。

征稅爭議
關於稅務法規壹直有兩種爭論:是依據境內境外整體所得還是只算境內收入。中國在此問題上和美國站在壹邊,本國公民征稅的基礎是境內境外收入之和。而歐盟、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則只依據公民境內收入征稅,豁免其境外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對海外的公民和企業征稅是否合理”,這壹爭議話題在經濟學家和會計師中也引發了大討論。不少歐洲人認為,旅居海外者較少享受政府提供的社會服務,如公費醫療保險,同時,這些人還為促進出口發揮了巨大作用。
而海外稅收支持論者的理由也很充分——鑒於多數旅居海外者是金融界人士或者其他高收入群體,這種稅務豁免是倒退,將傷害低收入群體的利益。
普華永道北京分公司合伙人Edmund Yang表示:“最新的進展是中國稅務機關將更嚴格的執行此項規定,確保境外公民也依法繳納境外收入部分的個人所得稅。”他同時表示此規定執行起來有壹定難度,因為“中國境外公民的守法程度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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