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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10 | 來源: 關嶺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作鵬將軍戎馬壹生,身經百戰,是軍中的壹員驍將,為中共的建國立下了汗馬功勞,惟其壯年時不幸卷入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受到林彪事件的牽連,身陷囹圄。2011年《李作鵬回憶錄》出版,質疑九壹叁及其他重大歷史事件,丁凱文撰文《鐵骨錚錚壹老兵----讀》認為,李作鵬回憶錄是繼吳法憲回憶錄、邱會作回憶錄之後又壹部極具價值的回憶,是當今史學界深入文革史研究不可多得的珍貴史料。全文如下。

李作鵬與林彪合影
今年肆月李作鵬將軍回憶錄在香港悄然問世,筆者在第壹時間就購得此書。這是香港北星出版社繼《吳法憲回憶錄》、《邱會作與兒子談文化大革命----心靈的對話》之後又推出的壹部林彪麾下大將的力作。首先應入眼簾的是該書封面上的圍腰:“共和國開國中將、人稱林彪愛將、官稱林彪死黨、自稱普通壹兵”,畫龍點睛地將全書的內涵予以點出,使人眼光壹亮。全書上下卷,共940頁,有前言、正文、附錄、照片,以及李作鵬兒子李冰天寫的後記。上卷記錄了李作鵬早年參加革命,出生入死的革命生涯,下卷則注重中共建國後李作鵬的人生經歷,尤其是文化革命的那段歷史。作為文革史研究者,筆者更為關注《李作鵬回憶錄》下卷內容。讀罷此書,筆者願與讀者分享自己的心得。
壹、親歷建國初期的陳光案
陳光案是中共建國初期廣東軍區的壹樁要案,但由於該事件發生的時間較為久遠,且內情被封鎖,較少為人們所知悉,更不用提被了解和研究了。近些年來有關陳光事件文章陸續出現在報章雜志之上,但是均將陳光案歸結為林彪的迫害。例如,夏明星、羅少華的《陳光的軍事生涯》壹文(見《文史月刊》2004年第9期),文章說“1987年,中紀委、中組部、軍紀委和總政組成了聯合調查組,經過認真細致的審查,實事求是地指出:陳光同志解放初所犯錯誤純屬人民內部矛盾,受到了林彪的誣陷和打擊,以致長期非法監禁和錯誤處理。”另外壹篇黃瑤的《陳光和林彪的恩恩怨怨》(見《縱橫》2004年第3期),該文引陳光的話說“我對林(彪)恨透了。”陳光還說:“林彪把我害得這樣苦。”類似的文章還有楊鑫潔的《陳光與林彪的歷史恩怨》(見《中華傳奇》2011年3期)等。總之,陳光當年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均被歸於林彪的迫害。
以上這些文章都回避了壹個基本的歷史事實:到底是何人,以何名義在廣東軍區主持了針對陳光的整肅。李作鵬是該事件的親歷者,他的回憶為我們揭開了這壹謎底。陳光在1950年被任命為廣東軍區副司令員兼廣州警備區司令員。1950年7月,時任廣東軍區司令兼政委的葉劍英召集15兵團司令鄧華、政委賴傳珠和參謀長李作鵬開會。李作鵬回憶說:“會上,葉劍英宣布陳光有嚴重政治問題。中央已決定把他先控制起來,軟禁在家,然後再調查處理。”(李作鵬《李作鵬回憶錄》下卷,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年4月版,頁452-453,以下僅注頁碼)此時,葉劍英宣布代表中央處理陳光問題。那麼陳光到底犯了什麼錯誤?葉劍英主要講了肆條“第壹是通敵。與蔣介石在香港、澳門的特務混在壹起,以情報資敵。第贰是反對領導。對廣東現在的軍政領導人不滿。第叁是可能外逃。據說他已准備最近到香港去。到了香港,蔣介石特務就可能把他弄到台灣去。第肆是家中私藏了大量武器。”(頁453)
李作鵬對於突如其來的宣布感到“簡直是晴天霹靂”,而葉劍英、鄧華和賴傳珠對陳光的處理似早有商量,且意見基本上壹致。由於李作鵬與陳光私交不錯,葉劍英布置李作鵬邀請陳光郊游,趁陳光不在家之際,由兵團政治部和省公安廳負責在陳家動手,收繳武器,監管人員,清理文件。(頁453-454)李作鵬作為下級,不得不接受了這壹拾分不情願的命令。事件的發生果如葉劍英安排好的劇本行事,陳光在郊游後即被軟禁。陳光要求北京派人到廣州調查,請求黨中央和毛澤東直接介入解決問題。但是葉劍英不同意。葉劍英說“他的問題我們已經報告了黨中央、毛主席,黨中央和毛主席同意我們對他的處理。”(頁457-458)從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來看,陳光壹案完全由葉劍英壹手操控,並經毛澤東批准,整個事件處理的辦法、過程與林彪並無關系,李作鵬也僅僅是個配角。
陳光被指控的錯誤到底有多少是有根據的呢?李作鵬回憶說:“事後,曾聽賴傳珠在閒談中談到兩件事:第壹,原來說陳光住的樓下有壹個秘密武器庫,根本無此事。除了警衛班每人壹支槍外,沒有發現其他武器。第贰,清理審查陳光的私人文件,也沒有發現什麼重大問題。這說明當初葉參座宣布陳光所犯的肆條主要錯誤並依此作為處理陳光的依據,與事實是有很大出入的。”(頁458)後來李作鵬見到原肆野政委羅榮桓曾提及陳光案,羅榮桓說此事已由葉劍英處理。羅要求李作鵬不必再過問此事,也不要再多說話,防止別人說是山頭主義、宗派主義。(頁458-459)
陳光案到底與林彪有無關系?李作鵬說“後來,有人說軟禁陳光是林彪所為,我不相信。林、陳之間有誤解,有成見是可能的。甚至據說在延安整風時他同林彪吵過架,但這畢竟是同志間的內部問題,陳光畢竟是戰功遠遠大於過失。全國剛剛解放,林彪不可能,也沒有道理致陳光於死地。”(頁459)事實上,葉劍英宣布的陳光罪名,恐怕只有壹點是陳光倒台的真正原因,即“反對領導。對廣東現在的軍政領導人不滿”,其他幾條都是無稽之談,欲加之罪。據夏明星、羅少華的《陳光的軍事生涯》壹文,葉劍英針對陳光的錯誤找陳光談話,陳光情緒激動,嚴重對立。據陳光夫人史瑞楚回憶:“陳光在組織上找他談話時,表現得不夠冷靜。他壹聽那些錯誤有些不實和誇大,情緒立刻波動起來。本來,葉帥找他談話時,兩人還握手問候,氣氛是融洽的。但到後來,兩人爭吵起來,甚至還拍了桌子,談話只得不歡而散。後來,在廣東軍區黨委的組織生活會上,大家就其錯誤繼續開展批評。結果,陳光又因上述原因,再次發了脾氣。葉帥當時說,‘陳光,你是黨的高級幹部,又是老同志,總要講點組織原則吧。’陳光說,‘無原則的批評我就是不能接受。’這樣,雙方越鬧越僵。”(夏明星、羅少華《陳光的軍事生涯》,見《文史月刊》2004年第9期)看來以上的情節應該是陳光最終被嚴肅處理的主要原因,而葉劍英則是這壹事件的主要負責人。1954年6月7日陳光在軟禁期間病逝。毛澤東在1955年10月召開的中共柒屆六中全會上把陳光和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饒漱石相提並論。毛澤東說:“不可救藥的人總是很少的,比如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饒漱石,還有陳光。”由此,陳光又被戴上了“反黨”帽子。由此而觀之,毛澤東是陳光案的最終決定者,而葉劍英則是陳光案的主要責任人。
贰、文革初期海軍內部的矛盾
文革初期,由於軍隊中打倒了羅瑞卿,由總政主任蕭華主持的軍隊各單位深揭狠批羅瑞卿,海軍內部也發生了不小的風波。對於這場風波的起因和過程,原葉劍英的秘書范碩在《葉劍英在非常時期1966-1976》如是說:“海軍的‘禍水’來自李作鵬,‘禍根’在林彪。”“1965年11月,海軍黨委在北京召開了叁屆贰次全會。……李作鵬首先把矛頭指向了海軍司令員兼海軍黨委第壹書記蕭勁光等高層領導,給蕭勁光羅織了拾多條‘罪狀’,……陰謀把蕭勁光等排擠。”(范碩《葉劍英在非常時期1966-1976》,上冊,華文出版社,2002年版,頁62-63)尹家民的《紅牆見證錄》如是說:“(1966年)5月27日,海軍黨委叁屆叁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李作鵬的鼓動下,會議以重炮對著蕭勁光和蘇振華,批判他們在海軍執行‘羅瑞卿路線’,要他們‘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有的小組已公開提出撤換領導的問題。”(尹家民《紅牆見證錄》(贰),當代中國出版社,2009年版,頁282)是耶?非耶?
據李作鵬回憶,1966年5月中旬李作鵬已決定去廬山休養,5月下旬李作鵬與夫人到達武漢,並於6月初上了廬山。在此期間,海軍黨委叁屆叁次會議於1966年5月27日至6月16日在北京舉行。6月17日,全會轉入擴大會議。整個會議期間,李作鵬都沒有與會,而是通過會議簡報了解情況。李作鵬說:“當時我認為,海軍叁屆叁次全會和黨委擴大會議的主要內容之壹就是貫徹中央上海會議和中央工作小組會議精神,徹底肅清羅瑞卿的錯誤對海軍工作的影響為中心議題。那麼會議代表在黨的會議上,在揭發批判羅瑞卿錯誤的同時,聯系海軍實際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指名道姓的對上級領導提出不同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做法是完全正常的。”(頁545)
然而會議出現了新的情況。李作鵬說:“7月初,突然聽說葉帥指示:會議休會。並傳出葉帥認為會議‘出現異常情況’。沒過幾天,又看到賀龍主持的中央軍委常委會議有關文件,其中葉劍英傳達了中央常委會議對海軍黨委擴大會議的指示。在指示中,尤其看到中央常委會指出:‘不能夠也不允許搞地下活動’,‘蕭、蘇已進行了自我批評,其他同志也應該洗洗澡’等。指示中批評海軍擴大會議‘地下活動錯誤是第壹位的(指王宏坤、張秀川),路線錯誤是第贰位的(指蘇振華)’時,我非常驚訝。當時我就感到,這不僅對王、張是不恰當的(沒有根據說王、張在會議期間搞地下活動),對蘇也是不恰當的(會議並沒有給蘇定性為路線錯誤)。同時在葉帥講話中說:‘中央和軍委注意到海軍會議的發展,認為繼續發展下去很危險’,‘要把蕭、蘇搞成羅瑞卿分子了’。他還說‘會議要罷蕭、蘇的官,王宏坤上台,黃袍加身’。等等。會議突然休會,又突然傳達中央和軍委對會議的指示,遠在廬山養病的我看完文件後,大為迷惑不解。”(頁545-546)
此時的海軍黨委擴大會議從批判羅瑞卿轉為批判李王張(李作鵬、王宏坤、張秀川)。李作鵬回憶說:“我當時在廬山還注意到壹個情節,從7月初到8月中旬,肆拾多天時間,會議由批羅變成狂風暴雨般的批斗李、王、張什麼‘地下活動’、‘黃袍加身’時,在王宏坤、張秀川多次檢查仍不能過關,病倒住院時,在有人甚至說李、王、張是‘陰謀奪權’、‘搞反革命活動’時,賀龍、葉劍英等軍委領導並沒有以任何形式表示‘出現異常情況’的態度。原來李、王、張就是被這樣地‘洗洗澡’。”(頁547)
後來在林彪的幹預下,會議停止了對李王張的批判。李作鵬說:“回到北京後我才知道,首先是徐帥,之後是林彪,都不同意海軍黨委擴大會議轉向批斗李、王、張。林彪在7月初就曾指示:‘李、王、張是左派;李、王、張叁年來工作是有成績的,工作是好的。蕭、蘇要支持李、王、張的工作,如果撤了李、王、張,海軍的實際工作就沒有人做了。’這是林彪對海軍擴大會議的第壹次表態。8月13日(黨的八屆拾壹中全會在前壹天剛剛結束),林彪又壹次指示:‘李作鵬、王宏坤、張秀川同志是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的,是擁護毛主席的,是突出政治的,是有幹勁的,對海軍工作轉變做了很多工作,反羅瑞卿是有功的。’這是林彪對海軍擴大會議的第贰次表態。8月17日,林彪召見葉劍英、楊成武、蕭華並指示:‘海軍會議必須立即收兵停戰,再開下去就會錯上加錯。應以大局為重,團結起來,做好海軍的工作。’林彪要求海軍黨委擴大會議批判王、張‘適可而止’,並說:‘斗了李、王、張肆拾多天,什麼問題也沒有搞出來’。林彪指示:第壹、會議簡報不准再出;第贰、會議文件不准再印發;第叁、工作組起了很壞的作用,立即撤回。這是林彪對海軍擴大會議的第叁次表態。”(頁548-549)
通觀文革初期海軍內部的斗爭,基本上是海軍黨委高層長期以來內部矛盾的體現。由於軍委秘書長、總參謀長羅瑞卿倒台,軍隊內部重新站隊,也不乏有人利用這壹機會打擊別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海軍的黨委會議實在談不上誰錯誤或誰更正確。畢竟在那個大的環境下批判所謂羅瑞卿和肅清其政治影響本身就是荒謬的。林彪在當年9月份視察海軍時說:“希望你們原班人馬都在海軍工作,我們沒有把你們哪壹個人調出海軍,你們要把誰排擠出去,我們也不贊成。”“全國都在學習解放軍,我們壹定要做模范,做好樣子,使我軍徹底革命化,使我軍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事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頁553)由此可見,林彪希望軍隊內部的穩定,而非卷入無休止的內斗之中。
叁、關於1967年1月海軍的奪權問題
大陸官史說“(1967年)1月16日,李作鵬壹伙首先揪斗了蘇振華,名曰‘摧毀海軍蘇記黑司令部’。……1月18日,海軍黨委被改組,李作鵬任黨委第贰書記,並被指定主持黨委常委工作,以後又任海軍第壹政委。這樣,雖然名義上蕭勁光還是海軍司令員、黨委第壹書記,實際上已經靠邊站了,成了‘空頭司令’。……李作鵬等人終於奪了海軍的權。”(尹家民《紅牆見證錄》(贰),頁284-285)然而,李作鵬有這麼大的本領,可以在海軍壹舉奪權嗎?
1967年1月17日晚,軍委常委擴大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江蘇廳召開,林彪、徐向前、葉劍英、陳毅出席。海軍有蕭勁光、王宏坤和李作鵬參加。李作鵬回憶說:“會議兩個議程:1、聽取和批准蕭華在文革中所犯錯誤的檢討。2、會議討論把蘇振華交群眾揪斗的決定,其罪名是‘彭、黃漏網分子、叁反分子’、貫徹執行資產階級軍事路線的代表任務。”(頁560)徐向前代表軍委和全軍文革小組發表講話。徐向前說“當前文化大革命的形勢很好,要繼續發動群眾,把運動搞深搞透。今天學生要開大會,要打倒蘇振華,打倒杜義德。最後講海軍問題。主要講蘇振華的問題。蘇振華是堅決貫徹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是鄧小平安在海軍的釘子,這種人不能保。海軍黨委擴大會議期間,不是肅清羅瑞卿的影響,而是把李作鵬、王宏坤、張秀川置於死地。林副主席給海軍的信,不知為什麼落到劉、鄧手裡去了,並且經過修改。蘇振華要斗倒、斗垮、斗臭。海軍文革要改組,蕭勁光任組長,王宏坤任第壹副組長,李作鵬任常務組長。以哪些人組成,他們叁人提出。只准打毛主席的紅旗,不准打白旗,不准打灰旗。蘇振華是賀龍政變的主要人物,班子都配好了。賀龍給蘇振華許的願,當軍委秘書長,許光達當總參謀長。”(宋永毅《文化大革命文庫》光盤,2006年版)會議結束後,全軍文革派人向造反派群眾組織宣布了這壹決定,當晚造反派就把蘇振華揪走了。(頁561)徐向前代表軍委和全軍文革小組作決定在前,蘇振華被揪斗在後。
1月18日海軍黨委召開174次常委會,會議傳達和討論了軍委和全軍文革關於蘇振華問題的決定,並統壹了“蘇振華是海軍推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和軍事路線的代表”的認識。與此同時,蕭勁光提議李作鵬主持海軍常委工作。會議還決定蕭勁光任海軍文革領導小組組長,李作鵬任常務副組長,王宏坤任副組長,張秀川任辦公室主任。(頁561)對於所謂“奪權”的說法,李作鵬認為“在當時文革大動亂的背景下,誰主持工作,誰就可能成為被造反派批判、被揪斗的對象,成為造反派沖擊的‘資產階級當權派’。”“蕭勁光提議由我主持常委工作,大家壹致同意,我服從大家意見,這完全是堅持黨內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正常作法。如果這也算是奪權,那蕭勁光的提議,其他常委壹致同意,又算是什麼呢?”“黨內職務我仍是海軍黨委副書記,軍內職務我仍是海軍副司令,而海軍的黨政壹把手、文革領導小組的組長還是蕭勁光。‘奪權’從何而來?”(頁561-562)對於蘇振華本人,李作鵬則設法予以保護。當時蘇振華被造反派殘酷批斗,李作鵬派人以海軍黨委名義將蘇振華從造反派手中要回,然後秘密隱藏起來,後又將其疏散到湘南海軍壹個機場內,生活上也予以適當照顧,由此而救了蘇壹命。(頁562-563)
從文革初期軍隊內部的運作來看,奪權是毛澤東所號召,尤其是1967年初上海壹月風暴奪權運動的影響,江青為首的中央文革小組到處插手,不斷地制造奪權動亂,軍內也不平靜。由徐向前代表軍委和全軍文革小組在海軍發表的講話,已將蘇振華劃入被打倒的行列。如果認真追究責任的話,應當首先追究毛澤東、江青等人的罪責。將海軍的所謂奪權歸結為李作鵬本人顯然是不公道的。
肆、文革中海軍壹些將領被迫害致死問題
文革中海軍也有壹些幹部受迫害而死,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東海艦隊司令陶勇、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張學思(張學良之弟)。李作鵬的回憶對此均有描述。從中人們當可看到文革真實的壹面。
關於陶勇之死。李作鵬在回答中央專案組的審訊時說:“專案組硬說陶勇(東海艦隊司令員)是我迫害致死的。我回答:‘這是胡說八道!’我反問專案組:‘你們有陶勇是我迫害致死的證據嗎?我可以肯定的說,你們沒有!’我接著說:‘事實是:1967年初,在誰也沒有決定打倒他,誰也沒有揪斗他的情況下,此人就跳井自殺了。當時我尚在被群眾圍攻揪斗的焦頭爛額之中。’”“事後,許世友曾對我說:‘陶勇是被文化大革命嚇死了’,不信,你們去問許世友。”(頁749)
關於張學思之死,李作鵬說:“9月(1967年)中旬某天,周總理由北京給我打電話指示說:張學思(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原國民黨東北軍將領張學良之弟)出了問題,要我立即回北京處理海軍司令部的問題(注:時李作鵬隨毛澤東在上海)。我當天下午就飛回北京,向蕭勁光等人了解情況。當時海軍領導誰也說不清張學思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中央在決定逮捕張學思前未與海軍任何領導打招呼,逮捕張學思時,海軍任何部門也未參與。回北京後我得知的情況是,根據中央決定,公安部已將張學思等所謂‘東北叛黨投敵反革命集團’的成員全部逮捕了。張學思的專案組,既不歸海軍管,也不歸中央贰辦管。所以被捕後的情況我壹點也不知道。”(頁603)
原海軍幹部,國家海洋局局長齊勇之死。李作鵬說:“專案組硬說齊勇(國家海洋局局長)是我迫害致死的,我的回答同樣是:‘完全胡說八道’。我說:‘我承認,我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沒有把齊勇從造反派手中搶救出來,齊勇是海軍幹部,我有責任。但是我沒有將齊勇搶救出來,就是我將齊勇‘迫害致死’,你們造假誣陷的水平也太拙劣了吧?你們對我的誣陷,是不攻自破!’我對專案組說:‘要證明齊勇是我迫害致死的,必須拿出證據。海軍文革辦公室就是最好的證明,我當時的秘書就是最好的證明,李長如就是最好的證明,呈周總理有關海洋局的情況報告就是最好的證明。你們在給我扣大帽子之前,難道沒有做調查研究嗎?”(頁750)
關於南京海軍軍事學院政委雷永通之死。李作鵬說:“專案組硬說雷永通(南京海軍軍事學院政委)是我迫害致死的。我反駁他們:‘紅軍時期,我就和雷永通在軍委贰局壹起工作,我們是爬雪山過草地的生死老戰友,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解放後,我們的關系壹直很好。文革中,特別是‘柒贰○’武漢事件後,海軍學院的造反派與張春橋支持的‘紅縱’攪在壹起反對南京軍區許世友。我知道後,立即告訴海軍學院,不准反對許世友,不准把矛頭對准南京軍區。海軍學院造反派按照我的表態,逐漸轉向支持許世友和軍區,許很感謝。後來,按照軍委指示要求,南京軍區把海軍軍事學院的‘斗、批、改’工作交由江蘇省軍區具體負責。省軍區派工作組進駐學院。工作組給雷永通扣上‘叛徒’的罪名,刑訊逼供,最後迫害致死。’我又說:‘事情發生後,南京軍區兩次派人到海軍說明情況並道歉,許世友也親自給我打來電話說:‘對雷永通之死負有責任。’對江蘇省軍區這種做法,我是堅決反對的。這件事許世友清楚,蕭勁光也清楚。現在你們把雷永通之死的罪名加到我頭上,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頁750-751)
伍、李作鵬眼中的廬山會議
李作鵬回憶中關於廬山會議上的斗爭有如下幾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1)林彪在九屆贰中全會上的講話,是經過毛澤東批准同意的。大陸的黨史學者們不斷地重復毛澤東南巡談話中的說辭:林彪在九屆贰中全會的講話是突然襲擊,事先毛並不知情。但是李作鵬回憶說,林彪講話後,葉群將吳法憲、邱會作、李作鵬、汪東興、陳伯達等人叫到壹起,告訴他們說:“林彪原來沒有准備講話,是臨時准備的,林彪的講話是經過毛主席批准的,他先到小禮堂休息室等待毛主席到來後,讓我在門外站崗放哨,不讓別人進去,林彪就將要講話的主要內容報告了毛主席,毛主席同意林彪講,但說不要點名。”由此,李作鵬等人都很高興,認為林彪講話內容的正確。(頁660、頁690)這壹情節,從吳法憲、邱會作、陳伯達的回憶中,均可得到印證。毛澤東在南巡中說,林彪的講話他事先不知道雲雲,實屬謊言。
(2)林彪講話批評張春橋是很含蓄的,但是汪東興的發言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作用。李作鵬認為,林彪講話的核心內容實際上“壹帶而過”,“知道內幕的人,當然懂得其意思,不知內幕的人,只當耳邊風,壹閃而過,沒有在意。”(頁660)李作鵬在小組會上的發言也很籠統,既沒有點名,也沒有引用陳伯達搞出來的語錄,所以中南組的討論很平常。而華北組的汪東興的發言“點了壹把與林彪講話毫無關系的‘堅持設國家主席’的火”。李作鵬說:“汪東興的發言,我當時就很反感。……汪東興出於什麼想法、什麼目的,在中央全會上突然又提出設國家主席問題呢?當時我真是不理解。由於汪東興的特殊身分,他的講話迷惑誤導了壹大批參會的中委。”(頁663)李作鵬對汪東興在廬山會議上的表現的評論,其他與會者也有同感。
(3)李作鵬對汪東興的認識。汪東興在會議期間通過吳法憲向李作鵬打招呼,要求李作鵬向海軍裡的中央委員打招呼,在會議上發言堅持設國家主席,並由毛澤東任國家主席。李作鵬對此很反感,認為汪東興雖然在毛身邊工作但卻無權指揮軍隊代表。(頁664)李作鵬還認為汪知道外人不知道的毛、江關系;汪對江青很反感,支持陳伯達;汪堅決擁護林彪,堅決擁護設國家主席;汪也支持軍委辦事組反對江青涉足軍隊等等。(頁665)對照汪東興多年後所寫的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斗爭》壹書的內容,汪顯然假話連篇。
(4)毛澤東為了保護張春橋,停止了會議的討論,收回了“華北組贰號簡報”。毛澤東采取了幾項措施:第壹,毛找林彪談話,批評林彪性情太急躁,並說對張春橋要再觀察兩年;毛指示林彪找軍委辦事組談話,主要是批評陳伯達;第贰,召黃永勝上山,毛批評軍隊驕傲情緒;第叁,毛召陳伯達談話,批陳參加了軍事俱樂部;第肆,毛寫了文革中第贰張大字報----“我的壹點意見”,將陳伯達拋出予以打倒。李作鵬對毛批的“軍事俱樂部”印象深刻,估計要牽連壹大批幹部。事情的發展果然如此。(頁668-670)
六、李作鵬對毛澤東南巡講話的認識
1971年8月毛澤東到南方巡視,每到壹地皆召見當地黨政軍要員談話,反復講述黨內歷次路線斗爭,談話的矛頭對准林彪,給林彪戴上了許多大帽子,指責林彪想當國家主席等,毛談話的實際含義是將黨政軍要員的思想統壹到毛澤東倒林的戰略部署上來。通過方方面面的了解,李作鵬知悉了毛澤東的多次談話內容,李作鵬反復思考,卻是更加疑惑不解。對此李作鵬有如下的評論:
第壹、毛主席這麼多重要的講話內容,為什麼不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為什麼不在中央華北會議上講?為什麼不在中央批陳整風會議上講?而要借南巡,到外地對少數幹部講,並規定所講的內容要嚴格保密,不能告訴北京任何人。這究竟為什麼?這種做法就是馬列主義?就是團結?就是光明正大?……這種做法非常不妥當、是非常錯誤的!
第贰、林彪在廬山的講話,是在中央九屆贰中全會上經毛主席批准公開講的,黨中央主席、中央常委、全體中央委員全部在座,並以熱烈鼓掌表示贊成。第贰天,經政治局討論通過,並由總理報主席同意,又給全體中央委員重放了林彪講話的錄音,當時沒有任何人提出反對意見,而是熱烈鼓掌表示贊成,這怎麼說是搞突然襲擊,是搞地下活動?現在毛主席說事先沒有同他商量,是搞突然襲擊,搞地下活動,究竟造謠扯謊的是誰?還是他老人家太健忘了?
第叁、關於“人民解放軍是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提法,是經毛主席同意,在文革前和文革初期的統壹對外提法。但1970年7月下旬,政治局會議討論“八壹”建軍節社論時,江青和張春橋突然提出這壹提法“不符合歷史,要修改”,這樣就與黃永勝堅持的“完全符合現在事實,不應修改”的意見發生爭論。參加會議的大多數人是支持黃永勝意見的。周總理請示毛主席後,我們看到毛主席批示:“按照原來提法不變”。這應該是毛主席第贰次對這壹提法的肯定。可是這次南巡談話中,卻用此事批評林彪說:“締造就不能指揮呀?締造的也不是我壹個人嘛。”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出爾反爾。
第肆、關於天才問題。“毛澤東同志天才的、創造性地、全面地繼承、捍衛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提法,在文革之前就是黨中央確定的對國內外宣傳的統壹口徑。林彪在廬山九屆贰中全會開幕式時的講話中提到“毛主席是天才,我仍然堅持這個觀點”。由於林彪堅持了這個觀點,毛主席就說是“反黨理論綱領”,難道反對這個觀點,就是馬列主義嗎?
第伍、關於國家主席問題。林彪在贰中全會上自始至終根本沒有提到設國家主席問題,根本沒有像會前那樣再堅持要毛澤東當國家主席,證明他已接受毛主席不設國家主席的意見,並改變了會前的態度。……而毛主席把設國家主席說成是“反黨組織綱領”,又把“急於想當國家主席,急於分裂黨,急於奪權”強加在林彪頭上,這從何談起呢?(頁689-691)
李作鵬由此得出自己的結論:贰中全會的問題沒有完,陳伯達問題沒有完,毛主席南巡各地的秘密談話包含著深刻用意的,可能是發出策劃批斗林彪的信號。(頁691)李作鵬確實看到了問題的實質,即毛澤東要通過南巡談話,將各地軍政大員們的思想統壹到倒林這壹毛澤東的戰略部署上來。至於那些給林彪扣的帽子,不過就是毛澤東為林彪量身定做的罪名而已。
柒、李作鵬放跑了林彪座機?
1980年的“兩案”審理時,李作鵬壹項罪名是“放跑了林彪的座機”。1980年特別法庭的副庭長伍修權說:“李作鵬的要害問題是他在‘九壹叁事件’中放跑了林彪的座機。‘九壹叁’前夕,周總理察覺林彪活動反常,因為那飛機所在的北戴河機場歸海軍管,就親自打電話給李作鵬,命令那架飛機必須有周總理本人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肆個人壹起下命令才能起飛’,實際上把放飛這架飛機的權力抓到總理自己手上,未經他批准的命令都是無效的。周總理的這個指示,本來是很清楚的,可是李作鵬卻篡改為肆人中的‘壹個首長指示放飛’就可以了。當林彪爬上飛機就要發動起飛時,機場向李作鵬請示,他又不下令阻止,卻讓機場‘直接報告請示周總理’,下面的同志怎麼能直接找到總理請示呢?這完全是李作鵬為拖延時間放跑林彪而搞的鬼。”(伍修權《伍修權回憶錄》,中國青年出版社,2009年版,頁333-334)
9月12日晚,北戴河發生意外情況時,遠在北京的李作鵬對此壹無所知。周恩來在晚11時給李作鵬打來電話,要求李作鵬查詢是否有壹架空軍飛機停留在山海關機場。李作鵬當即打電話到機場,機場的調度值班主任李萬香證實確有空軍叁叉戟飛機在當晚8時15分降落在該機場。李作鵬隨即向周恩來作了匯報。周恩來當即指示“第壹、北戴河那位(李壹聽就明白是指林彪)可能要動,要飛夜航,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飛夜航。第贰、他要飛夜航,你就告訴山海關機場,待他到達機場後,請他給我來個電話。第叁、空軍那架飛機的行動,要聽北京我的指示、黃總長的指示、吳副總長的指示和你的指示才能放飛。第肆、我已告訴吳法憲到西郊機場去了,作必要准備。”李作鵬和夫人董其采核對後,還向周恩來復誦了壹遍。復誦時用的是董其采的記錄稿,周恩來肯定地回答“那就這樣吧”。(頁693-694)
李作鵬在11時35分向山海關機場調度室主任李萬香傳達的周恩來的前叁條命令,隨後李作鵬又補充壹句:“肆個首長中,其中任何壹個首長指示均可放飛。”此後不久,李作鵬感到自己對“肆個首長中,其中任何壹個首長指示均可放飛”的話不夠准確。李作鵬認為,雖然周恩來或黃永勝完全可以決定是否放飛,但又想到周恩來電話指示的第肆點,即吳法憲已受命到達西郊機場,空軍直接領導的中央首長專機師和指揮系統都在西郊機場,而且山海關機場那架飛機是屬於空軍專機師的,機組人員也是空軍的,如果吳法憲不知道總理“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飛夜航”的指示,他可以隨時直接調動飛機。這樣就不能保證總理指示的落實。於是,李作鵬在9月13日0時6分再次致電山海關機場,李指示說:“空軍那架叁叉戟飛機要經北京周總理、黃總長、吳副總長和我肆人聯合指示才能放飛,如果其中壹個首長指示放飛,不管是誰的指示要報告我,你們要切實負責。”0時20分山海關機場站長潘浩打電話給李作鵬,李作鵬再次重復了此前下達的命令。潘站長突然在電話中又請示:“如果飛機要強行起飛怎麼辦?”李作鵬認為此事不可能發生,且李作鵬並未被周恩來授權阻止飛機強行起飛,李回答說:“可以直接報告周總理。”機場的站長能否直接找到周恩來,李作鵬說:“當時,山海關機場是海軍航空兵第5師所管轄的戰備值班機場。機場作戰值班電話與海軍通信總站有專用線路,而通信總站與軍委壹號台也有直通線路,因此山海關機場作戰值班電話具備和軍委壹號台、和總理直接通話的條件。當晚,總理對我的電話指示第贰條(‘他要飛夜航,你就告訴山海關機場,待他到達機場後,請他給我來個電話’)就說明機場與總理的通話條件是具備的。”(頁694-696)
9月13日晚,李作鵬和秘書劉繼祥整理與山海關機場之間的通話記錄,李作鵬發現場站與李第贰次通話的記錄有誤,經過校對修改,確認了通話記錄,並報周恩來。李作鵬回憶說:“我認為這個文件(指《山海關機場九月拾贰、拾叁日情況報告》)是在‘九壹叁’事件中,反映山海關機場場站情況最真實、最全面、最准確,並經總理在第壹時間圈閱同意,壹字未改的最權威的文件。我拾分清楚的記得,在這個文件中,就如實地記有:第壹,總理電話指示的前叁條,其中第叁點指示中,沒有‘肆個人壹起下命令才能起飛’的話;第贰,我第壹次(23點35分)向山海關機場傳達周總理指示時曾補充說到的:‘肆個首長中其中任何壹個首長指示均可放飛’;第叁,我與山海關場站值班員(0點06分)通電話時強調:‘要肆個首長聯合指示才能放飛,如果其中壹個首長指示放飛,不管誰的指示要報告李政委。你們要負責任。’這關鍵的叁個情況都有如實記載。我當時閱讀這個文件時就意識到自己前後說法不壹致,但我沒有做任何修改,因為事實經過就是如此。”(頁701-702)
實事求是地說,李作鵬當時根本不知道北戴河發生的緊急情況,沒有放跑林彪座機的動機,林彪的座機是強行起飛,不僅中央沒有人同意放飛林彪座機,機場值班室也沒有任何人同意或指示放飛,同樣也沒有任何人能當場阻止該機的強行起飛。李作鵬向機場調度主任和站長完整地傳達了周恩來的指示,不存在隱瞞周恩來指示的動機。李作鵬認為:“周恩來是領導處理此事件的總指揮,他的指示是否得當?他的措施是否有效?對於最後發生的不可挽回的後果,他應負什麼責任?退壹步說,包括周恩來在內的所有當事人都不能力勸林彪不夜航,都不能阻止專車,都不能阻止專機強行起飛的話,怎麼把‘致使林彪得以乘飛機叛逃”的罪名強加在我的頭上呢?’”“周總理的人品我歷來是敬佩的,但是,對這樣壹件驚天大事的處理,是失誤的。他在掌握了大量情報的前提下,不是同林彪‘叛逃’做堅決斗爭,而是出於自保的需要,在猶豫和權衡個人利弊之間,錯過了最佳攔截時間和最佳方案,同時還找了壹個墊背的,把我當作替罪羊。”(頁792)惟筆者認為,周恩來只不過是前台處理危機的指揮者,而毛澤東才是真正的幕後決策人,周恩來不過就是在前台壹步步完成了毛澤東的部署罷了。
將“放跑林彪座機”的罪名放到李作鵬頭上,其實就是官方的壹個瞞天過海之策。事實上,當時沒有任何壹個中央領導人同意或指示“放飛”了林彪的座機。山海關機場的跑道燈沒有打開,機場調度室也沒有發出起飛指令,256號叁叉戟飛機是在黑夜中強行起飛的。如果認真追究責任的話,8341部隊在汪東興、張耀祠的指揮下故意放棄了護衛林彪的責任,不僅聽任林彪壹行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出走,甚至還要求林豆豆等人也壹起上飛機,事後8341部隊竟然沒有受到任何責難,“中央”也沒有追究汪東興、張耀祠、張宏等人的責任,卻把“放跑林彪座機”的責任推給遠在北京並不了解情況的李作鵬。林彪座機飛抵中蒙邊界時,吳法憲曾請示周恩來是否派殲擊機予以攔截,周恩來請示毛澤東後,毛說了壹句:“林彪還是我們黨中央的副主席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要阻攔,讓他飛吧!”由此可見,是毛澤東最終“放跑”了林彪的座機。也許有人會說,林彪那時已經飛上了天,毛澤東不放也不行了。但是,實際情況是,他們從壹開始時就沒打算攔阻林彪壹行,從汪東興、張耀祠等人的行為即可看出這壹點,沒有得到“中央”的指示,他們豈能擅自行動,而“中央”者非毛莫屬。
八、錚錚鐵骨壹硬漢
讀罷《李作鵬回憶錄》,筆者最感動容的就是李作鵬壹身的錚錚鐵骨。“林彪事件”後,李作鵬被關押進北京衛戍區,此後就受到中央專案組的審查。面對專案組各種不實的指控,李作鵬堅決予以回擊。
中央專案組把廬山會議軍委辦事組幾個人的活動歸結為“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地向黨進攻”,李作鵬指著專案組成員、公安部部長李震的鼻子大聲說:“你們既然已有了‘鐵證’,我又不肯交代,那你們就可以按照抗拒從嚴處理,你李震不是公安部長嗎?你公安部長難道這點常識也沒有?你們有本事現在就做結論吧。該殺就殺,該斬就斬,何必多費口舌。”“幾百萬日本鬼子和國民黨軍隊老子都不怕,我還怕殺頭?還怕你們的誣陷?”李作鵬自己說,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我是半步也不會退讓的,就是千刀萬剮我也要堅持真理。(頁734)此後叁年多時間內,審訊達叁拾多次,但是交鋒的結果,總是各說各話,李作鵬據理力爭,毫不畏懼。李作鵬的硬項,我們從邱會作的回憶中亦可看到。中央專案組審訊邱會作時說:“黃永勝、李作鵬是死硬反革命分子!死不認賬。難道你要像他們那樣嗎?”(程光《心靈的對話》,下冊,香港北星出版社,頁675)由此可見,中央專案組李震等人對李作鵬的強硬是多麼刻骨銘心。
“肆人幫”被粉碎後李作鵬卻被關進了政治犯的監獄----秦城監獄。1980年初中央決定對“兩案”進行審理。在預審期間,代表中央的預審人同樣給李作鵬扣了很多大帽子。李作鵬反駁說:“你憑什麼說我的材料以假亂真?憑什麼說我不老實交代?你的證據在那裡?你以為你用中央的大棒子,用胡說八道的大帽子,就能壓服我,就能嚇住我,做夢!妄想!你根本沒有資格代表中央來審問我。”(頁757)李作鵬說:“在公案和檢查預審的全過程中,凡是他們提出虛假的、無中生有的、無限上綱的、誣陷的問題,均被我用事實、用道理、針鋒相對的加以駁斥。這些都是有錄音、有記錄可查的。每份記錄均經過我簽字存檔的。”(頁761)
198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理“兩案”時,李作鵬出席了伍次庭審。李作鵬為自己作了辯護發言。李作鵬說“我辯護發言的主導思想有叁條:第壹、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實事求是,有錯認錯,有‘罪’認‘罪’。起訴書中所指控的有關我的問題,凡是有事實根據的,應當承認;無中生有、無限上綱、與事實有出入的,應當申辯。我絕對不為‘過關’而下跪,不為‘寬大’而撒謊。同樣也不在確切的事實面前進行狡辯。第贰,從大局出發,不以個人得失為標准,而以黨的利益、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為標准。個人的生死榮辱微不足道,國家大局是第壹位的。在這個指導思想下,我咬緊牙關,決心犧牲自己,承擔起山海關機場林彪逃跑的責任,以此掩蓋周恩來總理處理不當的事實,以免總理的負面影響公布於世。我在法庭上就山海關機場這個問題只講了壹句:‘保留意見!保存資料!’第叁、起訴書中將我的問題無限上綱為‘反革命集團主要成員’、‘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等等罪名,這是最大的政治原則問題!我絕對不能承認!”“在特別法庭的特殊環境下,我的想法和做法只能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你定你的案,我保留我的意見。”(頁773-774)李作鵬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不顧心髒病的發作,堅持自己當庭陳述完自己的辯護詞。雖然李作鵬和其律師做的辯護並不能起到什麼真正的作用,最終的判決乃是中共最高決策層的定案,但是李作鵬勇氣和精神可嘉。
稱李作鵬將軍錚錚鐵骨壹硬漢,絕非虛言。
結束語
李作鵬將軍戎馬壹生,身經百戰,是軍中的壹員驍將,為中共的建國立下了汗馬功勞,惟其壯年時不幸卷入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受到林彪事件的牽連,身陷囹圄。李作鵬將軍身處逆境,面對整個專制集團的打壓、誣陷和迫害,仍以大無畏的精神,橫眉冷對,表現出的壹身鐵骨,決不向黑暗勢力低頭屈服,不愧為壹個真正軍人。筆者相信,歷史終將還給李作鵬將軍壹個清白。
李作鵬將軍這部回憶錄是繼吳法憲回憶錄、邱會作回憶錄之後又壹部極具價值的回憶,是當今史學界深入文革史研究不可多得的珍貴史料。筆者深切地感謝李作鵬將軍為後世留下了這部回憶錄。筆者在此向李作鵬將軍致以崇高的敬意!-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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