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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14 | 來源: 法廣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12日,北京《財經》雜志刊發封面報道《張新明》再起底,萬字長篇報道回顧了號稱“山西首富”的張新明,由於報道牽涉多名退休在職的省部級甚至更高層面的高官,該報道已經被國信辦下令全網刪除。目前,該報道在中文牆內網站上的轉載鏈接已經大部分無法打開,僅有壹些小型地方論壇還有漏網之魚。
北京壹家主流新聞網站的編輯則透露,除了要求刪除該稿件外,禁令還特別指出要“刪除張新明與國家領導人的合影壹類的網絡信息”。不過,如知情人士所說,能找到的張新明和他人合影,“據我所知,倒是沒有國家領導人”,都是國家領導人的兒子秘書之類”。
據熟悉山西事務的媒體人透露,該報道“實際上已明確點出王茂林、田成平、雲公民、賀國強”肆人。
被成為山西首富的張新明是山西金業的老板,在煤價下行的大背景下,他將名下煤礦以69億元的高價賣給國企華潤,引起巨大爭議。
這筆交易,壹直外傳有巨大利益流入太子黨名下。導致華潤系包括董事長宋林在內多名高管被捕,最終並牽涉出山西多名省委常委落馬,即習近平所謂高官“塌方式”腐敗。
張新明本人則在2014年8月4日清晨,在太原長治路的寓所被警方帶走,目前尚無進壹步消息。
《財經》雜志的報道完整還原了張新明起家的過程,並且點出了他背後的山西高官的利益脈絡,其中最核心的是張新明如何獲得了大寧金海煤田采礦權的過程。
大寧金海煤礦位於山西晉城市陽城縣町店鎮,井田面積53.7平方公裡,設計年產規模300萬噸,目前仍未開采。
《財經》雜志稱,如此大面積的空白資源,在煤礦遍布的山西,極其罕見。山西國企晉煤集團和蘭花集團對大寧金海煤田均渴望已久,亦有地利優勢,不料被張新明“截胡”。
為獲得大寧金海礦權,張新明於2003年3月專門注冊了“山西金海能源公司”(下稱金海公司)。該公司最初由張新明和北京人李叁友、澳籍華人常洪共同出資3000萬元注冊,其中李叁友、常洪各占股20%。
金業公司當時的財務總監裘曉紅稱,李叁友、常洪根本沒出過這1200萬元,3000萬元全部來自金業集團。“有賬可查,他們是幹股,替兩個山西省委領導代持。”
原籍山西的李叁友,2012年春天去世,生前身份是北京惠泰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1983年至1989年,其在北京西城區委組織部工作,從普通幹部壹直擢升為組織部長。
《財經》稱山西某前省委書記,(原文未點名,應為田成平,此人歷任青海省省長、省委書記,山西省委書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等職),同期在北京西城區擔任區委書記,和李叁友形成交集。
常洪則很神秘,無人睹其真顏。有不願具名的太原市幹部告訴《財經》,常洪是山西古交現任市委書記常青的哥哥,但此說法未獲確認。常青的簡歷顯示,其2003年至2006年擔任太原市委副秘書長,“就是市委書記雲公民的大秘”。
雲公民是蒙古族共產黨人烏蘭夫的兒子,2003年時擔任太原市委書記,此後歷任山西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等職,2014年1月,卸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職務。
2003年,為辦理大寧金海煤礦基層審批手續,張新明帶隊到了晉城,大隊人馬包下了晉城大酒店壹樓。
壹位陽城縣幹部稱,“當時晉城市委市政府接到上級要求,陽城縣和晉城市兩級政府機構聯合辦公,壹天內要為張新明辦好所有審批手續。”
2005年6月30日,常洪、李叁友分別將其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太原人閆琦,各獲得1000萬元對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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