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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23 | 来源: 海力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日前,30岁的商先生(化姓)与女友夜宿一家酒店,第二天退房前,客房服务人员未经同意插卡进入,此时商先生刚洗完澡,未穿衣服躺在床上看电视。虽然服务人员连连道歉,但商先生却认为酒店侵犯其隐私权。
消费者:管理人员一直未接待
1月12日晚,商先生和女友通过网上下单,预订并入住了一家位于华东路附近的商务酒店。第二天退房前,两人洗澡后并未着急穿衣服,商先生的女友钻进被窝,商先生则赤身仰卧在床上看电视。
上午9点多,一位中年女性客服人员突然推门而入,“她看到我以后也非常惊慌,一边说抱歉一边退了出去。 ”商先生表示,自己和女友都受到了惊吓,“后来一直没有人主动和我们说明情况,我穿上衣服就去大堂要说法了。”随后,商先生找到当时进入房间的工作人员。据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她接到酒店前台的指示,称302房间缺物品,所以来补齐,但她把房间号错记成了商先生所住的312房间。“这是酒店管理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让管理人员跟我解释。”但商先生的女友在酒店等了5个小时,仍没有得到酒店管理人员的接待。“我当天付了住宿费,但他们搪塞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商先生随后向南关岭工商部门反映此事。然而,10天过去并没得到答复,他又将此事反映至民意网。
酒店:已辞退当事员工
针对这一事件,昨天,记者致电这家酒店,酒店大堂接待人员表示,他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查看走廊监控录像后发现,客服人员事先有敲门的动作。事后考虑到消费者的情绪,也道歉了。为此事还辞退了这位客服人员。对于其他细节问题,该接待人员不愿意做出回答。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本市一家四星级酒店客房部的管理人员。她表示,敲门后插卡进入客房是件很平常的事,“我们每天必须要清扫房间。 9点以后客人基本都起床了,客房服务人员就会进入房间。如果敲门后客人没有回应,我们就会认为客人不在,插卡进去清洁,要不活儿就没法干了。 ”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鑫认为,如果消费者对酒店处理意见不满,可以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就算酒店能证明客服人员曾敲过门,但是没有得到客人明确许可就进入,可以构成侵权。 ”赵鑫说,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由法院裁决。-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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