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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1-13 | 來源: 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留學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在美國佛羅裡達州就讀的朱姓台灣留學生,因架設色情網站遭判拾贰年柒個月的重刑,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組長李光華表示,在駐邁阿密辦事處的協助與就近照顧下,美方對該生已給予較輕的量刑。
這名在佛羅裡達技術學院就讀的朱姓留學生,英文名字為Weiting Chu,由於架設兒童色情網站,在去年伍月遭美國執法單位查獲,九月份被移送法辦,並在去年拾贰月拾八日被法院判處拾贰年柒個月徒刑,刑期完成後還得接受兩年的監管期。
在美國架設兒童色情網站是相當嚴重的犯罪,美國聯邦法律對這類犯罪的刑期為伍至贰拾年,但近年來多起類似個案都從重量刑,並判處拾八年以上徒刑。李光華表示,法官參酌該生犯行相關資料,此類犯罪相關法律、刑度,以及考量該生的悔意後,已從輕量刑。朱生在美國服完刑期後,將會被驅逐遣返回台灣。
現年贰拾八歲的朱姓學生於贰○○伍年到佛羅裡達州深造,並於當年八月起從居住的佛州布利百德縣棕櫚灘租處,在網站上發出多逾六百張從網路搜尋而來的兒童色情淫褻照片,其中還包括拾贰歲以下兒童被性虐待的淫穢圖片。
隸屬外交部的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政治組組長葛寶萱指出,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為尊重及不介入駐在國的司法主權原則下,外交部在法律上沒有著力點,只能執行“領事探視權”。駐邁阿密辦事處從案發開始,便從旁協助朱生處理此法律案件。
李光華進壹步指出,在不介入當地國司法主權的范圍原則下,除非這名留學生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法律對待、證據不全等,經文處可以給予協助之外,所能給予這名學生的就只有壹些軟性服務,例如就近照顧,到獄中探視,協助家人探視等。
去年壹月底到任的李光華表示,很不願意見到此類觸法事件發生在台灣留學生身上,文化組很樂意為海外留學生提供各項學術、學習上的軟性服務,若有意外事件發生,也可協助學生家人到美國探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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